再論生態島

2024-04-23

【特寫】已有的項目都因「生態島」而暫停。究竟是沒有辦法所以需要「生態島」,或是因為將建破壞海洋生態的「生態島」而放棄已有的辦法?煞停本已可行且損害較少的項目,怎不造成辦法只有一個的局面,怎不令到問題更為尖銳和急迫?早在二零二一年,政府為「第二期飛灰堆填區建造工程」立項,終在二零二三年第三季取消,原因是將來放置飛灰的「生態島」項目有進展。

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上星期公開的最新報告書(第2/VII/2024號)顯示,二零二三年第三季度,政府取消了五個項目,其中一個是「第二期飛灰堆填區建造工程」。政府向委員會表示,鑒於按照最新的規劃,將不會在建築廢料堆填區內建造永久飛灰堆填區,因此第二期飛灰堆填區建造工程將不會動工。

以上報告書附有一份函件,政府在去年八月向委員會表示,鑒於「生態島」項目(離岸廢料堆填區建造工程)近期取得一定進展,並已對永久處置固化飛灰物作出考慮,因此,按照最新的規劃將不會在建築廢料堆填區內建造永久飛灰堆填區。惟「生態島」建設需時,現時須以臨時堆放的方式,處理每日產出的固化飛灰包,故需要開展「飛灰暫存倉建造工程」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向立法會作出上述說明時,當局仍未展開暗藏「生態島」的《海洋功能區劃》及《海域規劃》公開諮詢。

翻閱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之前的報告書(第5/VII/2023號),「飛灰暫存倉建造工程」是二零二三年第一季度的新登錄項目,預算約六千三百萬元,二零二三年開始,二零二六年完成。同一報告書也列出,「永久飛灰堆填區之建造工程」將不在二零二三年繼續執行。

在去年才被取消的「第二期飛灰堆填區建造工程」於二零二一年第三季立項,環保局計劃在位於氹仔機場大馬路旁邊的廢料堆填區內建設永久的處理飛灰堆填區。委員會前年的報告書(第1/VII/2022號)記錄,環境保護局代表曾向委員會強調,由於垃圾焚化後產生的飛灰含有重金屬微粒等危險物質,需要有永久設施作處理,因此需要興建第二期的飛灰堆填區,預計可供十二年使用。

同一報告書也記錄,環境保護局曾向委員會解釋,「第二期飛灰堆填區建造工程」項目相對「離岸廢料堆填區建造工程」項目較為簡單。因該工程選址在現時建築廢料堆填區內,現階段該局對工程的環評工作已經完成,設計工作完成後,便可進行工程的招標工作。

近月,「生態島」項目備受反對,政府提出在路環龍爪角對出約一公里海面,利用建築廢料、垃圾焚化後的爐渣、固化飛灰物及混雜建築餘料堆填「生態島」。有意見提出,建設「惰性拆建物料分選」設施優於堆填「生態島」。政府卻因為「生態島」而撤銷之前認為可行的「惰性拆建物料分選和暫存庫建造工程」。

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於二零二一年編製的報告(第5/VII/2021號)列明,「惰性拆建物料分選和暫存庫建造工程」處於招標的前期工作階段,預計於二零二一年第三季度可以進行招標。不過,到了今年,官員聲稱暫時沒有條件和空間興建永久的建築廢料篩選設施,最新的計劃又是先填「生態島」;對此,環保團體向內地環保公司查詢後表明,建設分選設施根本可行,應該盡快啟動,無需堆填「生態島」。

二零二一年的報告(第5/VII/2021號)也記錄,環保局曾向委員會表示,過往曾到訪日本為當地所採用的高温玻璃化新技術作參考研究,但由於當時的技術仍未相當成熟,出現故障的機率相對較高,因而放棄採用此新技術,但考慮到澳門特區地狹人稠的特性,未來會就新技術的發展再作跟進及研究,希望優化飛灰的處理技術以釋放更多土地資源。最新的計劃又是先填「生態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