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所生成創作版權被受爭議

2024-03-18

【特稿】自2022年底聊天機械人程式ChatGPT橫空出世,生成式人工智能(AI)引發全球關注,一年多過去,人們似乎愈加習慣其存在。利用這一類生成式AI,人們只要輸入提示詞、短句就可得到想要的大段文字或是圖片;甚至用生成式AI作曲、修改視頻在今天也不是新鮮事了。這可視為人類文藝創作的新“繆斯”嗎?還是打開了“潘多拉魔盒”?

如今在互聯網輸入關鍵詞搜索,不難找到多款“AI小說生成器”。這類產品的介紹大段宣揚可以藉助AI,在短短幾分鐘內生成一篇文章;另外,產品擁有幾十上百種“模版”,可為作者省略構思人物、情節的過程。AI輔助寫成的小說許多已與網絡平台簽約,有些也頗受讀者歡迎。還有用AI寫的小說獲得了主流文學獎項。

文學界也發聲反對這種“生成”小說的方式。譬如,中國知名科幻雜誌《科幻世界》去年4月發布公告:“本刊不接受人工智能生成內容(AIGC)投稿,一旦發現未經註明的AIGC投稿,該作者作品將永不錄用。”

文化評論人李言表示,整體而言,他認為藉助生成式AI進行文藝“創作”是弊大於利的。“一方面很現實的,這會導致失業率攀升。而單從文藝性而言,這也會導致行業創造性的懈怠,越來越多固有範式取代了人類的靈感。”

李言以音樂行業舉例道,現在視頻網站上已出現了不少“AI孫燕姿”“AI周傑倫”“AI林俊傑”等“翻唱”作品,當然不是由孫燕姿等歌手本人翻唱,而是通過生成式AI模仿歌手們極具辨識度的音色,卻達到“以假亂真”的地步。雖然這些“AI翻唱”作品出世以來就被詬病侵犯版權等問題,但不可否認已對大眾產生不少影響和衝擊。

李言指出,為什麼這些“AI翻唱”作品都是去模仿知名歌手的聲線?自然是為了迎合大眾的聽歌喜好。“如果這種趨勢蔓延,就意味著一次又一次為迎合而做的複製行為,後果是損害音樂的唯一性、現場性,還有獨特的美感。”

除了AI所生成作品的版權飽受爭議,生成過程本身也夾雜著目前頗為難辨的版權問題。去年年底,《紐約時報》率先與AI就版權“開戰”,指控微軟公司等未經授權就使用報紙內容訓練AI模型。此後,類似版權糾紛層出不窮。本月,三位作家聯合起訴美國知名芯片製造商英偉達(NVDA.O),指英偉達未經許可下,就使用了他們受版權保護的書籍來訓練AI平台NeMo。

13日,歐洲議會正式投票通過並批准歐盟《人工智能法案》,這是全球首部AI領域的全面監管法規。該法案的條款包括:要求“所謂的通用AI系統”生產者對用於訓練模型的材料保持透明,並遵守歐盟《版權法》。這似乎給解決上述AI版權糾紛提供了一個參照,然而離徹底釐清還有很長距離。更何況,AI與文藝作品乃至人類的“糾葛”,恐怕遠非止於此,有待共生發展中不斷發現並嘗試解決。(CNS吳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