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外僱因貪惹官非

拾得值十萬元鑽戒

2024-03-16

警拘拾遺不報菲漢

【本報訊】一名大意女子在停車場內遺失一枚價值逾十萬元的鑽戒,經向警方報案求助後鑽戒失而復得。查為一名菲籍男外僱拾獲鑽戒據為己有,涉嫌菲漢經調查後被拘控。

涉案菲漢姓TANCAHO、卅餘歲、報稱任職家傭。上月中,治安警接獲案中女事主報案,指較早前在中區某停車場遺失一隻鑽石戒指,折返尋找不果,報稱損失十萬三千澳門元。

警方翻查停車場內監察系統,發現上述菲漢有極大嫌疑拾得鑽戒,警方於是本周四傳召其到警署助查,其承認當日路過上址時拾得鑽戒,並因一時貪念據為己有。他事後向警方交回贓物。

警方調查後,以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0條「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將案件送交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