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署發起人意見

2024-02-24

【本報訊】政府提出在龍爪角對開海域利用建築廢料堆填「生態島」。「請停止路環南部填海計劃,增加海洋保護區範圍」聯署發起人昨日到政府總部遞交意見和建議。

聯署發起人提出,國家生態環境部《海洋環境保護法》的海域空間規劃是以生態環境保護為原則。由於澳門機場以南海域是中華白海豚的重要棲息覓食地,按「保護優先原則」,開發利用和選址應避開白海豚的棲息地,即廢棄物處置用地(生態島)、機場南側安全區延伸段、和永久傾倒區均應重新選址。

聯署發起人也表示,《海洋環境保護法》要求避免傾倒建築廢料在海上,優先鼓勵廢棄物優先再利用,隨科技進步,惰性建築廢料可用於舖行人路、建築材料。

他們提出,澳門正在計劃開展的機場填海和新城D區填海計劃,加起來的填海面積規模與「生態島」相約,即已有空間能解決眼前的城市廢料問題,沒有急切需要破壞更多的海域,以實現中國「節約集約用海」的原則。而且,澳門已開展跨區處置建築廢棄物(資源共享)的長遠計劃,按國家「統籌陸海空間資源配置」的原則,澳門應加速落實安排廢棄物跨境到其他地區再利用。

澳門水質不良好,不宜捕魚。聯署發起人提出,為了持續改善沿岸水質,令海灘休憩的市民遊客有更舒適的體驗,及保護中華白海豚和牠們進食的河口魚,澳門有必要積極考慮用天然方式,由水下多元生物淨化水質,加強漁業保護和海洋生態棲息地修復。

他們建議參考農業部《有關加強水生生物資源護養的指導意見》,新增三級類功能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歸類於新增的二級類「漁業保護區」中。

另外,聯署發起人提出,農業部發佈的《中華白海豚保護行動計劃》指出,保護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中華白海豚需要各沿海地區共同擴大棲息地的保護區面積(澳門鄰近的珠江口中華白海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沒有覆蓋近岸棲息地),並優先建議在粵西珠江口建立保護區,即澳門海域急須建立白海豚保護區,及加強白海豚的保育工作。

然而,政府擬劃設的「海洋保護區」面積不足澳門海域的百分之四,其中保護程度和管制要求較嚴謹的「海洋自然保護區」比例更不足百分之一,亦完全沒有涵蓋中華白海豚出沒和棲息的水域。

聯署發起人認為,澳門應跟從聯合國公約,立即把百分之七十(四十二平方公里)以上的海豚棲息地劃成自然保護區、至少百分之三十(二十五點五平方公里)總管理海域劃成保護區,並優先將路環南面和機場東南面水域劃成中華白海豚自然保護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