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設備法明年四月生效
近七成升降機已登記
2023-11-04
【本報訊】四月一日至今,接近七千部升降設備已在工務局登記,佔全澳現有升降設備的六至七成。工務局廳長吳永輝表示,升降設備的保養實體、檢驗實體、技術員須要申請登記、註冊,該局屆時審查申請實體、技術員的能力、資歷。
行政會完成討論《升降設備的技術規範及質量保證準則》行政法規草案。法規將與《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同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介紹,為配合第14/2022號法律《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的實施,加強對升降設備的監管和規範,確保升降設備的安全性,特區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規。
法規訂定升降設備的安裝、保養、檢驗及型式試驗須遵守的技術規範,以及升降設備計劃及申請檢驗時應提交的質量保證資料,同時明確發出型式試驗證書的資格實體,並規範特殊類型的升降設備。
土地工務局機電設施廳廳長吳永輝回應傳媒時指出,今年四月一日至今,接近七千部升降設備已在該局登記,佔全澳現有升降設備的六至七成。
被問及當局如何監管實體、人員按照規範檢驗、保養升降設備,吳永輝回應,四月份生效的《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施行細則》已經規定,保養實體、檢驗實體、技術員須向工務局申請登記、註冊,該局便會審查申請實體、人員的能力、資歷,確保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