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3510號
2023年11月01日
星期三
去年塔石體育館滑倒受傷疑清潔公司失職
市民化名投訴未獲賠償體育局失責
2023-11-01
【本報訊】議員林宇滔其辦事處今年初收到市民陳女士(化名)求助。陳女士表示,於去年三月在塔石體育館因滑倒致受傷,懷疑因清潔公司失職引致,但向清潔公司的及體育局進行醫療索賠期間,未有獲保險賠償。林宇滔表示,希望體育局就清潔公司當日的疏失要求清潔公司按應有程序向當事人賠償相關的醫療費。因應今次事件, 他促請體育局,重新檢視同類的索賠流程,確保有盡責核實,避免再有服務供應商或保險公司做出明顯失職、失責行為,也保障居民權益。
陳女士昨在林宇滔陪同下會見記者,陳女士反映,去年三月十八日在塔石體育館一樓大堂電梯口因地滑滑倒,根據閉路電視片段看到當日的事件經過,清潔公司聲稱放置的「進行清潔工作時及水漬未乾時有放置警示牌在路徑當眼位置」,是事發後才擺放,相關聲明有造假之嫌;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及場地監督實體---體育局亦沒有履行其應有責任翻查閉路電視片段作盡職調查事實,因而導致無法得到合理賠償。
陳女士表示,對事件的處理感到很失望。當初體育局表示「保留醫療單據可獲相應醫療保險索賠」,局方及後卻將責任歸於清潔公司,但最後並沒有任何一方承擔責任。
林宇滔對事件中,該清潔公司及保險公司相關的違規行徑作出強烈譴責!並認為,清潔公司存在明顯疏失,應該向按應有程序向當事人賠償相關的醫療費用;購買場地保險後,局方也沒有合理監督。他促請體育局,將今次事件的調查及懲處結果向事主及公眾清晰交代,避免再有服務供應商鋌而走險隱瞞真相,影響受害人合理索償,甚至影響體育局的專業及誠信。以及因應今次事件,重新檢視同類的索賠流程,確保有盡責核實,避免再有服務供應商或保險公司做出明顯失職、失責,甚至涉嫌做假之行為。
林宇滔議員辦事處提供的體育局回覆陳女士個案書面回覆中,體育局表示,自事件發生以來一直密切關注和跟進,事發後該局職員已第一時間向陳女士提供協助,儘管其起初拒絕接受有關協助。另一方面,已即時聯絡承保本局轄下體育設施之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澳門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瞭解在法例及相關保單的條款下,體育局是否需要就陳女士在私人衛生機構所支付的醫療費用作出賠償。然而,澳門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認為體育局方面不存在過失,因此該保單由於不滿足法定條件而無法獲得實際理賠。同時,根據第 10/ID/2021號公開招標內的承投規則以及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簽訂的清潔服務合同的履行情況,體育局已向清潔有限公司行使監察職權。就對第三者造成損害的民事責任保險申請索償,認為清潔有限公司方面不存在過失。對於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不向陳女士進行賠償的決定,體育局並沒有法定權限作出變更。 並強調,有關題述事宜開展的每項程序及其結果,當局均有向陳女士作出通知。陳女士仍可訴諸司法途徑以嘗試探討個案情況及推翻清潔有限公司向其轉述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