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令罪成緩刑停職

休班警逆駛拒呼氣測試

2023-07-20

【本報訊】一名治安警察局休班警員駕駛輕型汽車逆駛,被當值警員截停後拒絕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已在三月被判觸犯違令罪,緩刑兩年及禁止駕駛五個月。紀律程序調查完畢後,該名警員亦被科處停職處分。

今年三月十九日,一名治安警察局休班警員駕駛輕型汽車在氹仔哥英布拉街與埃武拉街交界逆駛,被當值警員截停後拒絕進行酒精呼氣測試,雖然無法證明該名休班警員是否曾經飲酒,但該名休班警員之行為已觸犯了違令罪。

該名警員於三月廿日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初級法院刑事法庭於同日作出判決,判處上述休班警員四個月徒刑,暫緩執行徒刑為期兩年,以及禁止駕駛五個月。

治安警察局於三月廿日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有關警員觸犯違令罪及交通違例所引致的紀律責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站「警鐘長鳴」欄目最新公布,治安警察局局長於六月廿三日作出批示,對該名警員科處停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