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海關聯手破偷渡集團拘四人

2023-07-06

四名男子涉偷渡集團成員為司警拘捕。

海關撿水下推進器等證物

【本報訊】司警聯同海關破獲一個內地偷渡集團,拘捕四名集團成員男子和一名內地偷渡男子,司警對案件跟進調查。

被捕的四名集團成員,包括三名內地男子,分別姓唐、三十八歲、船員。姓鄒、三十一歲、商人。姓吳、五十三歲、業務經理。另有一名本澳居民,姓胡、六十六歲、無業。涉嫌犯罪集團,協助偷渡移送檢察院處理。被捕偷渡男子姓楊、二十八歲、內地居民。

司警較早前聯同廣東警方調查一宗偷渡案時,得知有偷渡集團利用漁船安排偷渡客來澳,即通知海關聯合部署,至前(四)日中午十二時許,姓胡男子駕駛七人車接載鄒到海邊新街內港六號碼頭,鄒下車後於附近徘徊,約中午一時,唐駕駛漁船到內港六號碼頭靠岸,指示楊姓偷渡男子上岸並與鄒接觸,鄒帶楊登上胡駕駛的七人車準備離開時,司警員立即上前截查三人,同一時間,海關人員立即登上漁船拘捕唐姓內地男子。

稍後,司警員到路氹某酒店房間拘捕吳姓男子,被捕四名集團成員均拒絕合作,司警調查相信鄒,胡及唐負責接送偷渡客來澳,吳則安排酒店房間供住宿,楊供稱支付六萬元偷渡費來澳賭場耍樂。

又揭偷渡客帶備水下推進器偷渡

【又訊】一名被限制出入境的內地男子,深宵帶備水下推進器等設備,企圖在氹仔沿岸下水偷渡返內地,惟在下水前被海關人員截獲,海關調查後以偷渡罪將男子移交檢察院偵辦。

海關表示,於前日凌晨,關員在氹仔海洋花園輕軌站沿岸附近發現上述男子形跡可疑,截查發現其隨身物品中有救生衣及水下推進器,懷疑其利用有關設備準備偷渡返內地,於是將其拘查。

經詳細調查,證實該名男子處於禁止出入境期間,因有强烈跡象顯示其曾作出第16/2021號法律第80條(不經出入境管控入境)所指之行為,海關經調查後將該男子移交檢察院偵辦。

海關與司警早前也曾聯手破獲一個使用水下推進器進行偷渡活動的偷渡集團,海關針對此情況,加強反偷渡的工作部署,尤其加強與珠海相鄰近的水域等重點區域的巡查,利用科技手段監察偷渡活動的情況,預防及打擊偷渡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