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

2023-06-27

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公佈了多項法規現簡 介主要內容。

第11/2023號法律修改第8/2002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制度》,自2023 年12月15日起生效但有關修改居民身份證及電子標識、個人資料的處理、刑事責任 以及所增加的刑法規定、法人的刑事責任及附加刑的相關規定則自2023年6月30日起 生效當中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由身份證明局透過“一戶通”發出可以確認身份證 持有人身份資料的電子標識使用該標識並經公共或私人實體以適當的設備查驗後 將視為已符合出示或使用身份證確認身份的法定要求。

第12/2023號法律《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特定職務人員報酬的專門規定》自2023年 9月1日起生效該法律適用於:一、在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範疇內運作的非高等教育公 立學校擔任校長及副校長的人員:二、在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範疇內運作的教育活動中 心及青年活動中心擔任中心主任的人員。

第21/2023號行政法規(二零二三至二零二六年支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自2023年7 月1日起生效。於2023年至2026年任一年度12月31日或該日前年滿15歲的澳門居民自 有關年度1月1日起自動參與計劃每名受益人的資助金額上限為澳門元6000元資助 範圍包括本地及外地機構所開辦的高等教育課程持續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此外 第8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亦訂定了持續教育課程的時數及持續期範圍。

第22/2023號行政法規《獸醫專業委員會》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該行政法規 訂定專業委員會的運作當中規定了委員會主席的職權、成員的義務任期及出缺以及運作方式等的規定。

第40/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獲安排在公共醫療機構或場所進行醫學專 科培訓的住院醫生及進階培訓的專科培訓護士的報酬或津貼自公佈翌日起生效。根 據該批示獲安排在公共醫療機構或場所進行醫學專科培訓的住院醫生有權收取的相 應的報酬或津貼。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