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接有關疫情防控投訴

2023-06-17

【本報訊】去年,廉政公署接到關於疫情防控的投訴:不少公共部門人員的投訴均涉及補償與津貼;拒絕參與全民核檢的人士質疑權限當局的行為違反法律;亦有投訴質疑旅遊局故意拖延審批豁免醫學觀察酒店費用的申請。

去年六月期間,因着新型冠狀病毒的傳播狀況,特區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應對措施,包括關閉公共部門或有限度提供非緊急性的公共服務等,並且調度各公共部門的人員參加核酸檢測站或醫療服務地點內不同崗位的工作,亦有組成維生及支援小組,負責或協助支援紅、黃碼區的居民日常所需,包括派發食物包和飯餐、清理及消毒大廈範圍、處理生活垃圾等。

為此,部分公共部門人員的工作制度亦須由一般制度臨時變更成輪班工作制度,以應付急增的必須工作。期間,廉政公署接獲不少投訴均涉及有關補償與津貼事宜的諮詢及投訴。

為統一處理有關事宜,廉政公署將在此特定時段內出現的情況合併處理,並以會議形式與行政公職局交換意見,建議當局行使法定職能,思考及研究未來倘遇非常時期,制定具普遍約束力的法律文件的可行性,以便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又或至少發佈具統一性和一致性的指引文件,以便各公共部門和實體及其工作人員能夠清晰理解、有規可循,正確有效地落實公職法中有關制度的規定。

此外,廉政公署指出,本澳首次全民核酸檢測期間,有市民投訴因未在指定日子內完成核檢而被送往北安核酸檢測站停留超過八小時,期間,因要求離開以自行居家隔離被拒,而與保安人員發生身體衝撞並受傷,質疑權限當局的行為違反法律而要求廉政公署介入。

經查,當時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對於所進行的全民核酸檢測期間已設有寬限期,亦已預先公開聲明期間過後仍未檢測者之後果,包括健康碼轉成黃碼及會轉交警察部門帶往指定地點完成有關檢測,仍拒絕者必須接受十四日指定地點的醫學觀察,仍抗拒者特區政府會發出強制隔離令。當時有五十五名人士經勸告後仍拒絕接受核檢,投訴人為其一。

廉政公署提出,為達致預防、控制和治療傳染病的目標,個人是有義務與主管實體依法緊密合作,並遵守主管實體所發出的命令和指引;主管實體可實施必要的措施,以對傳染病的危險群或特定傳染源實施必要的醫學檢查或衛生檢疫,上述決定完全符合名為《傳染病防治法》的法律第三條及第七條第二款之規定,未見任何行政違法或行政失當之處。

另外,有投訴質疑旅遊局故意拖延審批豁免醫學觀察酒店費用的申請。

經廉政公署調查,旅遊局需依法按既定程序,逐一審查核實所有申請豁免醫觀人士的資格及具體情節,再上交監督實體批核,考慮到需要同期處理的醫學觀察酒店的工作量,每宗申請的處理時間不一是可以理解的,未能認定局方故意拖延,故未見存在行政違法或行政失當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