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370號
2023年05月20日
星期六
港高院駁回兩項黎智英涉
國安法案法律程序申請
2023-05-20
【中新社香港5月19日電】(記者 曾平)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有新進展,香港高等法院19日駁回兩項由黎智英一方提出的法律程序申請。
黎智英今年先後兩次入禀高院,要求法庭宣告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不影響法庭批准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的決定,另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香港特區國安委)和入境處處長有關決定提出司法覆核,企圖繼續聘英國御用大律師。
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19日頒布裁決,駁回上述兩項申請。
判詞指出,申請人依賴普通法下的越權原則是完全錯誤。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特區法院對香港特區國安委的工作沒有司法管轄權,香港特區國安委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而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此次釋法有關規定,入境處處長必須嚴格準確地執行香港特區國安委的決定。
判詞稱,儘管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和香港國安法具有同等效力,但並不會引致任何一個認許判決失效、或將其推翻或否決的後果,然而它對認許判決的主體事宜適用。因此有關情況現在取決於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香港特區國安委和入境處處長的決定。
Tim Owen並不擁有香港本地全面執業資格,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去年反對其通過“專案認許”方式來港為黎智英辯護,但多次敗訴。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年底就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和第四十七條作出解釋,說明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應當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
據悉,黎智英在此案中被控多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預計今年9月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