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呼籲業主關注升降設備新法

2023-04-13

何戊彬

【特訊】《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已於本月生效,按照法例規定,責任人需要在一年內為自身樓宇的升降設備作登記,業主及管理機關亦要確保大廈內的升降設備已進行保養檢測,以及所委託的保養及檢驗公司符合法例要求的認證。街總大廈工作委員會主任何戊彬表示,法例從多方面規範了升降設備的保養、檢測及維修,但現時對於維修大廈共同部分都需要通過召開業主大會(下稱大會)通過,對於整體戶數較多的大廈,需要通過維修事項有一定難度,倘若動用共同儲備基金又會提高在大會上通過的百分比要求,建議政府需確定升降設備是否屬緊急維修範疇。

何戊彬指出上述法律生效後有幾點需要注意:一、對於維修或更換升降設備仍然需要按照《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進行,即需召開大會通過選出工程公司、維修方案及價格等;二、業主及管理機關需注意受委託的維修、檢測或保養公司和技術員是否具備法定之資格,並且對設備是否進行每年定期檢測;三、業主及管理機關需要知悉自身是否屬法例中的責任人,即管理公司對大廈的管理合同中聲明不包括對升降設備的日常管理、檢測和保養服務,則責任人為管理機關,若大廈沒有管理機關,則責任人為全體業主。

何戊彬呼籲業主需要留意居住大廈內升降設備是否符合規範,避免因逾期檢測保養而被停止使用,影響日常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