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判緩刑禁駕五月

涉嫌酒駕逆駛拒『吹波』

2023-03-21

【本報訊】一名休班治安警涉嫌酒後駕車兼逆駛,遇當值警員截查時拒接受酒精呼氣測試,終被控違令罪,被法院判處四個月徒刑、緩刑兩年、禁止駕駛五個月。

涉案男警員姓蔡、卅六歲、二○○八年入職警隊。

前日凌晨約一時,蔡休班期間駕駛私家車,無開行車燈並在氹仔埃武拉街逆駛,被巡經的警員發現,將其截停調查,期間警員發現蔡滿身酒氣,要求他接受酒精呼氣測試,蔡則表明「伙記」,並承認較早時曾飲酒,但拒絕接受測試。警員勸喻不果,於是以違令罪將其拘捕。

保安司長辦關注事件,指雖然無法證明該名休班警員是否曾經飲酒,但該名休班警員的行為已觸犯了違令罪。

治安警察局於二十日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有關警員觸犯違令罪及交通違例所引致的紀律責任。局方對事件表示遺憾,強調對違法違紀行為絕不姑息。又稱一直重視人員的職業操守,領導層已即時責令各級主管,加強對人員的紀律教育及監督,並嚴正要求所有人員注意個人行為操守,引以為戒,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