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豁免額傾倒其他地盤廢料

承建兩地盤負責人涉詐騙被捕

2023-02-11

【本報訊】有地盤負責人涉嫌利用獲批的建築廢料傾卸費用豁免額,傾卸另一地盤的一萬五千噸建築廢料,詐騙政府約二百九十萬元,終被環保局發現。司警調查後拘控涉案負責人。

涉案男子姓吳、六十六歲、澳門居民,其承建 新城A區兩個地盤,又經營運輸公司。案情指,吳於二○二○年十二月向環保局申請豁免一個地盤的建築廢料傾卸費,獲得批准。至二○二一年十一月,環保局人員發現有其他地盤利用上述地盤的徵費豁免額,傾卸建築廢料,懷疑有人逃避徵費詐騙政府。

逃避應繳金額二百九十萬

檢察院接檢舉後於去年三月轉介司警跟進調查。司警調查發現上述兩個地盤均由吳負責,於二○二一年十一月至十二月期間,將不屬於豁免徵費地盤合共一萬五千噸惰性建築廢料,當成豁免徵費地盤的廢料運至堆填區傾卸,逃避應繳金額約二百九十萬元。

司警近日傳召涉案負責人吳某到警局調查,吳接受問話時否認指控,並拒絕與司警合作。司警根據調查掌握的證據,將吳控以相當巨額詐騙罪,移交檢院跟進。

《建築廢料管理制度》行政法規於2021年1月17日起生效,訂定在建築廢料堆填區傾卸建築廢料須繳付按所傾卸廢料的性質及重量計算的傾卸費,惰性拆建物料的傾卸費為每公噸澳門幣七十元;特別拆建物料或其他拆建物料的傾卸費為每公噸澳門幣二百元。法規生效過度期可申請豁免繳付傾卸費,但有關申請必須於《建築廢料管理制度》行政法規公佈之日起計210日內(即最遲要在2021年2月15日或之前)向環境保護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