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一般性通過武器管控法案

2023-01-17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引介《武器及相關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法案。

【本報訊】立法會昨午一般性通過《武器及相關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法案,將由常設委員會分析及討論條文。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現行《武器及彈藥規章》比較簡單;例如,未有對核彈、生化武器、軍用武器等殺傷力強大的武器作出規範,故適宜針對所有武器以及相關物品制定一套更全面的監管制度。

昨午,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向立法會引介《武器及相關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法案。他表示,現行的《武器及彈藥規章》生效至今已二十三年,為使有關制度能配合本澳現時的社會環境和公共安全的實際需要,有效解決執法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有必要針對上述規章內容進行深入檢視。

續提出,首先,現行《武器及彈藥規章》只針對較小型的武器作規範,未有對例如核彈、生化武器、軍用武器等殺傷力強大的武器作規範。另一方面,對於具有一定殺傷力,但本身是用於特定專門用途的器具,例如:信號槍、拋纜槍等,現行法例亦缺乏專門的監管制度。由此可見,現行法例的監管制度比較簡單,未能按照有關武器或物品的危險程度作出相應合適的監管,故適宜針對所有武器以及相關物品制定一套更全面的監管制度。

黃少澤也稱:「自澳門回歸祖國以來,治安形勢穩定,個人持有自衛武器的需要已明顯減低,因此有需要重新檢視私人持有及使用武器的審批制度,同時完善對於自衛武器的監管制度,以作出更嚴謹、更妥善的管理。」

本澳現有自衛槍約一百二十二支

對於議員詢問本澳現有多少自衛槍,黃少澤表明,平時不會公開相關數字;但既然立法會現在審議相關法案,可以讓大家知道。他指出,持自衛槍包括公務員(以保安部隊、廉政公署、博彩監察協調局、立法會議員為主),社會人士佔很少數,約一百二十二支。

一九九九年,本澳的自衛槍共有二千零七十支,二零一四年共有二千七百六十四支;截至今年一月十三日,共有一千四百八十六支。對於數字的下降,黃少澤解釋,由二零一四年開始加強監管,要求持有自衛槍人士提交身體檢查等資料給當局審查,很多人士覺得麻煩或覺得治安環境沒有問題而放棄。他坦言,批准持有自衛槍是兼顧一些人士的安全需要,但更要保障公眾安全,社會上有太多自衛槍不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