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262號
2023年01月10日
星期二
二常會關注捐贈精卵胚胎及代孕問題
2023-01-10
【本報訊】立法會二常會開始分析及討論《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覺得,立法的原因之一是醫學輔助生殖技術可能成為本澳醫療產業化的大範疇。昨日,二常會關注精子、卵子、胚胎捐贈,以及代孕等問題。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二常會)昨早舉行會議,分析及討論《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法案。結束後,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見圖)向傳媒介紹會議內容。
陳澤武覺得政府提出法案的原因有三,首先是確有醫學輔助生殖技術的需要,其次是很多人面對不育的問題;而且,本澳將有新的醫院,醫學輔助生殖技術可能成為醫療產業化的大範疇,可能很多人從世界各地前來接受相關服務。
關於不使用夫妻的精子、卵子,而是使用第三者的精子、卵子配子,二常會認為,法案沒有詳細規範,需要政府稍後回應多個問題:捐贈者的國籍、身份、健康、年齡、捐贈次數等有否規定。陳澤武舉例,美國有人捐贈次數眾多,五十多名出生者都與其有關,澳門能否出現這種情況?
《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法案列明禁止代孕;對此,立法會法律顧問提出,社會現在已經進步,政府可否重新考慮?例如:內地不容代孕,但是,台灣及很多地方都可以。香港不是完全禁止,只是禁止商業化代孕。
至於胚胎的定義,相關諮詢總結報告提出,胚胎是指生長期在十四天以內,仍未出現「原痕」的胚胎;「原痕」是指胚胎於受精大約十四天後所形成的早期神經組織,亦即日後發育成脊椎的組織。二常會提出,有些地方的定義不是十四天後,而是八星期後,政府需否在法律列明胚胎的定義。
另外,政府曾經資助三百多對夫婦前往香港接受醫學輔助生殖技術,資助在二零一六年停止。二常會要求政府說明,將來會否把醫學輔助生殖技術列入公費醫療?公務員可否免費接受醫學輔助生殖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