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233號
2022年12月06日
星期二
內地低風險及常態化管理區往來澳門
毋須醫觀
2022-12-06
【特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為平衡疫情防控和人員往來需要,12月6日起優化由內地入境本澳人士的防疫措施,由內地低風險區和常態化疫情防控區來澳返澳人士均毋須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但加強了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的要求。由內地高風險區來澳人士,仍需要接受醫學觀察。同時,應變協調中心不再公佈內地風險區域,改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或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式之公佈為準。
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第十條及第十四條的規定作出第628/A/SS/2022號公告,由12月6日零時起,針對具內地不同風險區旅居史的擬入境人士及已入境人士(包括澳門居民和非澳門居民)的防疫措施調整如下:
一、當天或過去5天內具中國內地高風險區旅居史之擬入境人士及已入境人士,維持“5+3”措施,即5天集中隔離和3天居家隔離措施。
二、當天或過去5天內有中國內地低風險區旅居史之擬入境人士及已入境人士的措施如下:
(一)登機、登船或由陸路口岸入境時,須持採樣日後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6小時內快速抗原檢測,結果為陰性並已將結果上載到澳門健康碼;
(二)須於入境或知悉有關風險翌日起計的第1、2、3、5天進行核酸檢測,每次核酸檢測採樣相隔至少12小時。措施直至離開低風險區翌日起計5天或離境;
(三)須於入境或知悉有關風險翌日起,每天1次連續5天進行快速抗原檢測,並將結果上載到澳門健康碼。措施直至離開低風險區翌日起計5天或離境;
例如:周一入境本澳,周二、三、四、六需要進行核檢及快速抗原檢測,周五則只需進行快速抗原檢測,不用進行核檢;倘於周四離境,則措施執行至周四為止。
三、只具常態化管理區旅居史,由廣東省珠海市以外內地直接入境之人士的措施如下:
(一)入境時,須持採樣日或之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此項要求於12月7日零時起生效)及6小時內快速抗原檢測,結果為陰性並已將結果上載到澳門健康碼;
(二)入境後即時接受1次免費核酸檢測,入境翌日起計第1、2天各接受1次核酸檢測,每次核酸檢測相隔至少12小時;
(三)於入境翌日起,須每天1次連續5天進行快速抗原檢測,並將結果上載到澳門健康碼。措施可在離境後終止。
例如:周一入境本澳後即時進行1次免費核檢,周二、三需要進行核檢及快速抗原檢測,周四、五、六進行快速抗原檢測;倘於周四離境,則措施執行至周四為止。
四、只具常態化管理區旅居史,經廣東省珠海市入境人士的措施如下:
(一)入境時,須持採樣日或之後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入境翌日起計第1、2天各接受1次核酸檢測,每次核酸檢測相隔至少12小時;
(三)入境後居住於酒店或公寓式酒店之人士,尚須在入境翌日起每天1次連續5天進行快速抗原檢測,並將結果上載到澳門健康碼。措施可在離境後終止。
例如:周一入境本澳,周二、三需要進行核檢,倘入境後居住在酒店的人士,還須於周二、三、四、五、六進行快速抗原檢測;倘於周四離境,則措施執行至周四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