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3218號
2022年11月19日
星期六
都更法案二常會有望下月上旬簽意見書
2022-11-19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早繼續閉門分析及討論《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在會議後向傳媒表示,有望在十二月上旬簽署意見書,並交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
《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法案第三十六條的最初文本規定,為了執行重建,得以特定文件作為「勒遷」業主或租客的執行名義;政府考慮將「勒遷」改為「強制遷出」。陳澤武引述政府表示,重建的「勒遷」有別於《民訴法》的「勒遷」,故在特別法律──《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採用「強制遷出」。
陳澤武介紹,《民法典》規定,三年內不能單方面解除租約;但是,為了方便重建,《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規定,可以提早解約,租客可以尋求賠償;而且,《民訴法》內「勒遷」的處理有所不同,故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改用「強制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