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213號
2022年11月14日
星期一
夾屋是經屋2.0版嗎?!
2022-11-14
【特稿】【行政會於11月11日完成《夾心房屋法律制度》討論,就夾屋准入條件拋出方案,包括建評分排序制、擬設16年禁售期、申請年齡、面積及價格取向等。夾屋是希望協助夾心階層的居民解決置業問題,但在這一系列准入門檻下,仿如變成了經屋2.0。到底從嚴准入,是否能夠達到防止被濫用、炒賣,及協助居民解決置業問題作用?
據行政會拋出的夾屋方案,設定了以下門檻:包括:申請人須為澳門永久性居民,個人申請需年滿23歲,若連同家團申請,申請人須年滿18歲、並對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設收入及資產限額;申請人於申請前10年內不得或不曾在本澳擁有物業及曾經取得夾屋、經屋或 「四厘利息補貼」;而且會建立評分排序制度;另外,擬設16年禁售期。就社會關注的售價方面,建議比經屋高、比私樓平,但面積比經屋大。
夾屋當初目的,是面向夾心階層,協助收入比較高、又希望居住面積比經屋大的一群,在私樓市場上有多一個選擇。當時社會及議會都有就准入門檻提出過不同意見,最關注是申請年齡、夾屋售價、轉售對象等,單看行政會提出方案,夾屋有經屋2.0的感覺,而且感覺比經屋「更辣」,因為同樣有輪候計分制、同樣有16年禁售期,有政府補貼後卻要承受比經屋貴、私樓平的售價,那麼,夾屋到底有什麼吸引力和優勢,去令夾心階層人士/青年,放棄經屋、私樓,投向夾屋被困16年(禁售期)?房屋局局長山禮度在行政會上指:「由於夾屋是政府補貼居民購買,屬私樓性質,故此,需要設立禁售期。而禁售期屆滿後,須在房屋局不行使優先權的情況下、由業主繳付差價方可首次出售單位。若二手買家再轉售,則毋須再補差價。」這種條件,筆者看到的,只是用16年的光陰,去換取一個「買入折扣」,但若日後轉售,這個「折扣」需要補回,筆者亦理解,這個目的可能是避免「炒賣」情況,但對於樓宇的流動性、或因市民因家庭人口增加而產生的換大屋,存在阻力。筆者不禁又問自己,到底夾屋有何優勢及吸引?對於夾心階層置業的意義,除了暫時以比私樓低的價價錢「上樓」以外,吸引力何在?變為經屋2.0或升級版經屋,有必要嗎?
為避免資源被濫用,設定較高的准入門檻、「嚴入」有需要、但如今與經屋無異,換來一個升級版,又是否社會所期望?
方 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