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M及中電信

獲批5G牌

2022-11-08

政府向澳門電訊及中國電信(澳門)發出5G牌照

【本報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日刊出行政長官批示,兩間競投5G牌照的公司──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及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全數獲批,牌照由發出日起計,有效期八年;持牌人須自牌照發出日起計一年內開始提供其商業服務,且須在牌照發出日起計十二個月內自建一個能良好地覆蓋百分之五十全境的系統。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公布,下星期一推出5G服務。

牌照八年期

行政長官批示列明,今次的5G牌照由發出日起計,有效期為八年;持牌人須自牌照發出日起計一年內開始提供其商業服務。透過持牌人在牌照期限屆滿前兩年向行政長官提交具有適當理據的申請,且經核實已符合批給牌照的條件及法定要求,則牌照得以相同或較短的期間續期;政府可視乎市場的發展情況而拒絕為牌照續期,且無須就此向持牌人作出任何補償。

5G牌照的發出費用為澳門元十萬元,持牌人須在牌照發出後十五日內繳納;就本牌照之續期,持牌人須於續期批示公佈後十五日內繳納澳門元十萬元。持牌人須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繳納相等於在獲發牌經營的業務範圍內提供服務所得的毛收入百分之五的年度經營費用。繳納了牌照範圍內的應繳稅款並不免除持牌人繳納其他適用的法定費用和稅項,包括無線電頻譜的使用費。

持牌人第五年起須每年十一月底交下年度投資發展計劃

持牌人的帳目每年須經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作出審核;帳目須清楚顯示獲發牌經營的業務範圍內提供服務所得的經營總收入。持牌人必須履行附於牌照,並作為其組成部分的一份首年及一份隨後四年的經營及系統建設的計劃;以年度計算牌照發出的第五年起,持牌人有義務在每年的十一月三十日前向郵電局提交下一年度的投資及發展策略計劃,供政府審閱及核准。

除法律或牌照訂明的其他義務外,持牌人還有廿六項義務,包括:須在牌照發出日起計十二個月內自建一個能良好地覆蓋百分之五十澳門特別行政區全境的系統,並在其後十八個月內以自建或共建共享或共用方式良好地覆蓋全境;採取必要措施,確保所提供服務的通訊不可侵犯及保密,保障個人資料及私隱等等。

持牌人亦須將所提供服務的價格表、收款方式以及所有相關的更改呈交政府核准;訂定價格時,在顧及持牌人投資的商業收益的需要下,須盡量貼近提供的服務之成本;倘有關價格有違公平競爭原則,又或與本地區類似的營運商作比較屬不合理者,則政府可透過具理據的決定,命令作出更改,尤其是訂定價格的最高值。

按照政府公布,在5G牌照有效期的首年,即二零二三年,澳門電訊有限公司計劃投資約二億零六百萬元,並在其後四年,追加投資八億一千五百二十萬元。在首五年的牌照有效期內,投資總額達十億二千一百二十萬元,投資主要集中於5G網絡擴容、計費系統及產品平台升級。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在獲得牌照後首五年網絡投資約四億六千九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