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警覺防詐騙 切忌貪婪

2022-10-31

【特稿】本澳時有發生不同類型的詐騙案件,受害人由個人,擴至商戶,有商戶被騙徒以聲稱訂餐、訂購服務為由,要求向特定供應商訂購產品,基於「想做成單生意」的期望,有商戶不虞有詐,向騙徒指定的供應商訂貨及付款,最終上當受騙。另有不法分子以利誘方式,誘騙市民借出戶口供清洗黑錢。市民必須提高警覺性,要醒目提防騙徒,亦切忌貪心,慎防因小失大。

隨著社會變化,騙徒手法真的是層出不窮。近半年,騙徒以向商戶聲稱訂購餐飲或服務、產品,並要求向特定供應商訂購產品、食材,當商戶按指示向特定供應商訂貨後,才發現「財到光棍手,一去無回頭」,自己已經成為騙徒口中的羔羊。另外,近日有揭發有外僱借出戶口,供騙徒收取客戶的網購貨款,最終由於客戶發現商品非「正品」報警而被揭發;殺豬盤、投資虛擬貨幣但本金不保案件,屢見不鮮。

由上述兩宗案件反映出,被騙受眾正在擴大,過往詐騙案件受害者,以典型的詐騙案為主,大多是個人,有青年學生、長者,方式以網戀、投資虛擬貨幣、投資實物、虛假的網購/代購、偽冒公安/衛生局人員/快遞員等,近期的騙案受害對象,擴大至商戶,也有在澳工作的外僱。社會需要宣傳教育,提高防騙的提防性,是防騙的關鍵,宣傳教育是第一步工作,不厭多。因應詐騙案件類型的變化,執法部門需要迅速開展社區宣傳,開展多方位的宣傳,以及向社會披露案件,讓社會知悉,建立提防詐騙的意識。

十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