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兒童遊樂安全

2022-10-13

【特稿】水塘步行徑的兒童遊樂設施於10月初投入使用後不到幾天,便發生了有兒童受傷的意外,有人歸究於市政署對相關設施使用前,有否就使用安全作充分考慮評估,亦有意見認為,使用者(包括兒童及家長)同樣有責任,應該按照正確使用/操作守則使用遊樂設施。筆者認為,三方都有責。

本澳的兒童遊樂設施、休憩區,一向僧多粥少,所以,每次當有新的設施投入使用時,便會吸引大批市民蜂湧而至,節假日更是人山人海,非常熱鬧。10月初剛投入使用的水塘步行徑的兒童遊樂設施,遇上國慶和重陽節假期,每日都有大量家長帶同小朋友前往。

對於新的遊樂設施,小朋友歡喜若狂,發揮自己創意,讓遊樂設施更加合自己心意,可惜悲從中來,有小朋友玩「飛索」時發生意外受傷。在意外發生前,有市民/家長透過電台時事節目反映,該設施存在一定危險性,未幾,便發生了有小童受傷的意外。據了解,還不止一單;除了有市民/家長質疑,市政署有否事前做好遊樂設施安全考慮,在源頭上減少意外風險外。

另一邊廂,有意見認為,使用者(家長及小朋友)同樣有責任,家長應該指導及注意子女在正確使用方法下使用設施,小朋友亦應該按照使用守則和方法,正確使用設施,不應該任意增加難度、用自己方法去使用設施。事發後,市政署對有關設施短暫圍封,其後在有關設施中增加了檔板及加派保安人員,確保使用者正確使用有關設施,減低因不正確使用引起的意外,雖然後知後覺,總算是回應及關注了有關問題。

意外不能預知,未來如何進一步做好兒童設施,和休憩健身設施的安全,市政署需要作好充分的事前評估,減低意外發生的可能性,能預防則預防,在設計及購入有關設施前,作好詳細評估,以及考慮現場環境,增加防撞設施。使用者亦有責任,按正確方式去使用,家長們或照顧者,多關注小孩狀況,大家時刻留神。

日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