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3179號
2022年10月05日
星期三
市民較過去更願意舉報家暴
黃潔貞:持續檢視《家暴法》適時優化支援程序
2022-10-05
【特訊】《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下稱:《家暴法》)生效至今已六週年,立法議員、婦聯總會副理事長黃潔貞表示在過去六年間,本澳社會對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的認識較以前增加,當社會或家庭發現懷疑家暴的情況時,市民較過去更願意舉報,有助減少懷疑家暴個案的情況惡化,一定程度上達致預防及打擊家暴的立法原意。她期望藉今(5)日《家暴法》生效之日呼籲全社會共同行動,宣揚家庭零暴力的訊息,並建議官民合力提升預防家庭暴力的宣傳力度,持續檢視法律的執行情況,適時進行優化和調整相關程序。
黃潔貞指社工局之家暴求助熱線及“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隨著《家暴法》生效而啟動,讓求助者及時得到支援及統計個案特點,有助分析本澳個案類型,工作值得肯定。而去年“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收到的懷疑家庭暴力個案,較前年(2020年)大幅上升超過一倍;縱然今年首七個月的家暴個案數量較同期已有所下降,不過數量仍較疫情前高。可見疫情對居民的經濟及情緒造成的影響依然,情況值得社會所重視。
黃潔貞續指,社工局曾在2019年完成《家暴法》生效首三年執行情況審視報告,並每年制訂執行情況報告。首三年的報告指「完成整個司法審判程序的個案尚少……現階段未具備足夠的條件提出修法建議」;日前稱未來會將子女精神受虐情況獨立成案,以便展開研究及援助,反映《家暴法》在執行上存在優化的空間。回顧《家暴法》生效已有六年,她建議政府可結合近年的個案作分析,因應不同的家暴行為提供精準的保護和懲處,讓各項保障措施能切實執行;儘快發展《家暴法》第二個三年審視執行情況報告,系統性地檢視法律的執行情況,完善和調整“家暴罪”的定義、附加刑及強制措施的適用問題,為家暴受害者提供更堅實的法律保障。隨著更多案件完成了整個司法審判程序,建議累積了相關案例經驗後,為修法與否,以及如何修法提供有效的參考依據。
此外,黃潔貞近期收到懷疑虐兒的求助個案,當中凸顯了兒童在家庭生活中,甚至社會上許多時依賴成年人提供保護,需要由鄰居、學校、醫療或社服單位等共同關注和保護。值得關注的是,若嫌疑人正是孩子的父或母或其他親密的家庭成員,在漫長的搜證、提告、審判的過程中兒童將相當困擾。而現時以家暴罪提訴的個案不多,較難禁止有關家庭成員接觸受害兒童,她認為宜檢討有關個案的執行情況,評估設立一個抽離孩子與懷疑施虐者接觸的緩衝時間,爭取時間完成搜證和提供心理及生活支援。同時,她建議當局持續優化庇護院舍的居住環境,逐步拓展庇護院舍的配套措施,如幼兒接送/托管,協助婦女就業和經濟支援,讓求助者能放心走出第一步,有助療癒身心,盡快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