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育不是事後補救

三團體建議用前瞻眼光保育下環圍里文化

2022-09-20

陳德勝、陳溥森、高勝文(左起)

建築文物窗戶鬆脫、外墻剝落。

植物侵害建築文物結構

【特訊】近期發生多宗舊樓外墻剝落事件,對建築物及居民構成安全隱患。國際(澳門)學術研究院澳門歷史研究員高勝文、社會民生促進會會長兼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陳溥森、澳門地區發展促進會兼前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陳德勝表示關注,他們一行到下環考察歷史建築文物,並提多項建議促保育下環圍里文化,以保建築文物及居民安全。

下環圍里建築群較多

高勝文考察後表示,圍里乃昔日華人居住的地方,代表着昔日居民的生活習慣和聚居特色,常見有牌坊、過街樓、公共生活空間及水井等生活設施,形成自給自足的社區。現時,澳門以圍或里命名的街道共353條,隨着社會發展與保育工作缺失,具歷史價值的圍里日漸減少,只剩約20個,而圍里內的建築文物總數剩下不到200幢,其中,下環圍里較多,如幻覺圍、南巫圍、六屋圍、鳳仙圍和光復圍,當中的光復圍具百年歷史,由兩排共四十多幢樓房組成,為澳門現存最大的圍里建築群。

文物缺乏保育構安全隱患

高勝文對現時圍里建築文物因缺乏保育而日漸減少感到憂慮,他認為文物保育應具前瞻性及預防為主,而不是側重於事後補救。就日前當局對光復圍的保育意見,他認為有優化空間,除保留臨街立面及屋頂特徵外,可結合人才培養、借鑒外地經驗、利用科技、系統研究、加強宣傳教育、訂定保育標準等方式保育圍里文化。同時,他冀當局適時審視文物保育政策,並與社會各界保持良好溝通,廣泛聽取意見,全面加強文物保育工作。

城市規劃缺乏完整方案

陳溥森指出,當局在規劃文化遺產保育時,應結合城市規劃,做好協調工作,平衡各方利益通盤考慮佈局,但不知為何總是缺乏一套的完整方案,而習慣“斬件”分碟出台?導致工作延續往往顧此失彼。現時孤立地單項保育光復圍,沒有其他的相應配套,純屬僅是為了保護殘舊建築物的外殼而已,不能物盡其用在其他方面發揮效益。況且光復圍的面積有限只有2017平方米,扣除應騰空歸入國有公產用於街道用途的近50平方米面積,重整後的土地不足2000平方米,難以有大作為。

建議一籃子規劃優化下環區

陳溥森認為光復圍保育完全可以結合下環區的優化工作予以一籃子規劃,他希望當局積極採取措施保護好文化遺產,結合旅遊的推廣,盡量還原歷史樣貌,努力保留下環的生活肌理,激活舊城區。建議充分利用媽閣廟前地和司打口休憩區的空間,增加綠化範圍和改善活動設施,根據海濱長廊“南岸計劃”,利用漁港重現、圍里追憶、廟宇文化等元素,把沙井天巷、河邊新街沿岸與福隆新街、阿婆井、鄭家大屋、綠豆圍和媽閣廟等景點串連一線,打造“內港風情”深度遊項目,這樣就能帶動旅遊的發展,激活舊區經濟,令舊區的環境改善,使眾多的中小企業得以生存和發展。

文物保育工作缺乏全面性

陳德勝表示,現時本澳被評定的歷史建築文物,已由《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前的128項,增加至159項,反映了整體文物保育工作有所提高。當中包括教堂、炮台、廟宇、公共建築、中西式住宅、別墅、牆體、廣場、山體、公園等不同類型,是本澳珍貴的文化資源。隨着不動產項目的增加,當局文物保育工作的責任將更大,惟現時文物保育工作缺乏全面性,導致部分文物屢遭各種破壞,可見,本澳文物保育工作缺乏全面性,仍有待進一步加強。

除鄭家大屋外其他缺乏保育

陳德勝直言,回歸以來澳門文物保育整體欠缺長遠規劃。他以下環區為例,除鄭家大屋外,其他歷史建築文物缺乏保育,多年任由其破壞,如出現窗戶鬆脫、外墻剝落、雜草叢生、植物侵害建築文物結構等,存在一定的衛生與安全隱患,有的漸成危樓甚至倒塌。他質疑當局為甚麼不及早保育?認為當局在保育上應更“主動”。

文物古建築保護不力誰擔責?

此外,陳德勝認為,當局應汲取鄰近加思欄馬路一段古城牆六月上旬倒塌事故的教訓,事故最終調查報告指,私人地盤監測方案對古城牆的保護和監測為一無效監測系統,並指出專科大樓地盤未有做好開挖範圍土體的防護和排水,這說明監測不當,保護古城牆不力,這是對世遺不負責的表現。他冀當局日後加強監測工作,真正保好監測工作的各個環節,並適時公佈文物保育計劃,讓公眾能共同參與監督及了解保育狀況,同時,建議擴展監測範圍,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以保建築文物及居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