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截取國安情報有人憂

黃回:坦蕩蕩就不用擔心監控

2022-08-29

第三場諮詢專場續約二百人出席、十人發表意見。

【本報訊】未來新《維護國家安全法》引入預防性質的情報通訊截取措施。保安司長黃少澤強調,有關做法是國際慣例,只要居民是「坦蕩蕩」的,就毋須為此擔心。

在昨舉行的三場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專場諮詢會上,共十人發言,表態的繼續是一面倒認同、肯定、支持修法,是有需要、必要和迫切性,當中也有同時提出疑問和憂慮的。

今次修《國安法》重點之一是擴大相關偵查取證手段,除適用卧底滲透取證外,還引入「情報通訊截取」,建議在早前立法會通過的《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基礎上創設有關預防性質措施,滿足維護國安情報工作所需。構思措施可進行為期六個月並可續期。另可直接向電信商及網絡通訊服務供應商索取通訊紀錄及通訊使用者資料。

非常支持修法的工聯青委代表關注未來相關監督措施如何實施,因一般居民可能會憂慮日常講電話、用微信和whatsapp等通訊,會否都被監控。

司長辦顧問曾翔回應指,現行《通訊截取法》容許當局用盡一切搜證方法都未能見效後可向司法官提呈進行通訊截取作調查搜證,唯若任由國安風險和威脅變成既成事實的犯罪,其影響難以彌補,故需要此一有效措施去預防。這將在《通訊截取法》基礎上再作適應化調整,以符合國安情報所需。

黃少澤補充,總括而言有關措施是國際慣例,但本澳不同的是有完善和嚴格的審批與監督制度,與《通訊截取法》一致,有事前、中、後的全程司法機關監督(包括「具權限法官的預先許可」和「檢察院備案」等)。所截取的通訊若要成為法庭「證據」需要法官批准,否則這只會是「情報」,僅供警方偵查之用。

「會唔會對市民造成困擾、擔心?你如果冇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嘅行為,你係唔需要擔心!你係坦蕩蕩,你係維護國家,你唔需擔心!」黃少澤如是道。

高度認可及充分支持修法的歸僑總會代表則提出,今次修法是考慮、平衡執法過程中可能引起的侵犯人權,以及避免讓外界認為修法過於嚴苛,影響投資意欲和營商環境。

國之不安•何來營商環境

黃少澤謂,國不安不穩,何來有好的投資營商環境,「冇(國安)呢個前提乜嘢都係多餘」,不可以以投資、營商作為一個名義、藉口去損害國安,也不該將它們放在修法對立面。

黃少澤又舉香港一九年修例風波作例,「有幾多人鋪頭都開唔到,你想開都唔得。個啲黃絲,唔係我(黃司)呀,個啲黑暴分子,一開閘佢就嚟暴力衝擊,打砸搶乜嘢都有,你咁情況之下邊有好營商環境」。

另一顧問張國華重申,修法原則之一是尊重人權,政府會一如既往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去保障基本人權,而涉危害國安行為不屬基本人權和自由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