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諮詢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

各界社團:修法能克服現存法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2022-08-23

吳小麗

崔世昌

劉金玲

何潤生

【特訊】澳門特區政府將公開諮詢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諮詢期由8月22日開始至10月5日,為期45天。特區政府方面表示,決定就修法公開諮詢是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的意見和建議,凝聚最大的社會共識定出修法方案,爭取早日啟動修法程序。對此,本澳各大社團紛紛來稿發表意見,指出修法能克服現存法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令法律能達至與國家及香港特區相關法律的同等維護水平,使特區履行同等的國家安全標準,從而達至提升特區統籌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能力,全面預防和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有效防範和遏制外來干涉,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以及澳門社會持續繁榮穩定。

中總:修法有利經濟發展社會安定

近年來,全球和區域安全形勢錯綜複雜,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交織,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面臨越來越多的風險和威脅。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等竄訪中國台灣地區,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肆意踐踏一個中國原則,嚴重威脅台海和平穩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崔世昌表示,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只有保證國家安全,才能保障民生經濟和維護營商環境,也才能持續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社會動盪、法治不濟、企業資產和人身安全缺乏保障是影響市場信心的因素,因此,世界各國普遍重視國家安全立法,美國、法國、德國、英國、葡萄牙等西方國家和中國內地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法規,相關立法有助於維護穩定的營商環境。正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實施後,有如定海神針,讓「一國兩制」在香港重回正軌,社會秩序和營商環境恢復穩定,這充分說明瞭國家安全是良好營商環境的關鍵所在。

崔世昌指出,澳門特區根據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於二○○九年制訂及通過了「維護國家安全法」,側重為「特別刑事立法」。因應維護國家安全的新形勢新要求,此次特區政府適時地進行修法,以完善實體法規定,增加「一般規定」和程式法的內容,使國安法成為澳門國家安全法律制度中基礎、主幹和核心法律,是積極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和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的重要體現,這包括澳門中華總商會在內的澳門廣大市民都有責任、有義務共同參與並積極支持。國家安全有保障,澳門才可長治久安。法治的堅實保障,能夠穩定市場、穩住人心,讓經濟和社會保持旺盛生機和活力。此次修法有助於澳門維護社會安定,防範國安風險,提升自身優勢,吸引海內外人才,鞏固澳門「一平台、一中心和一基地」的地位,營造良好的市場和社會環境。全面保障國家安全,保持澳門繁榮穩定,必將有力促進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事業發展,進一步強化澳門的國際美譽,讓澳門的獨特優勢得以充分發揮,為經濟持續發展和居民美好生活奠定堅實基礎。

街總:修改《國安法》以防止外國勢力干涉

澳門特區公開諮詢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澳區全國人大代表、街坊總會會長吳小麗認為,《維護國家安全法》實施至今已逾十多年,有需要作出修改,以應對當下全球形勢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令澳門社會和諧穩定發展。對於修改表示認同,並對內容表示支持。她期望政府持續向社會各界徵集意見,又希望政府做好宣傳工作,街坊總會亦會積極進行宣講活動,讓居民更好地認識《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同時,收集街坊意見並向政府反映。政府又應在修法後舉辦國家安全教育展,讓居民更好地認識相關法律,令法律更好地在澳門執行。

吳小麗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法》於二零零九年開始實施,至今已經近十五年的時間,期間雖然成立了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增設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等,但《維護國家安全法》法律內容未有修改。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及《香港國家安全法》等相繼頒布,加上國際及全球環境不斷變化,澳門相關法律已不合時宜,有需要作出修改,以更好地落實維護國家安全,對於政府公開諮詢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表示認同和支持。

她指出,澳門能夠和諧穩定發展,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全賴《維護國家安全法》防止了外國勢力干涉和入侵,讓社會能夠專心發展,因此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關乎到澳門社會未來發展,同時亦與“一國兩制”的成功經驗息息相關,希望政府在諮詢期間積極地向社會各界收集意見,並應儘快完成修改有關法律,體現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決心的同時,更好地阻截外國勢力干涉澳門,影響澳門多年得來不易的成果。

吳小麗又指出,現時有關法律正處於公開諮詢期,政府必須持續向社會進行宣傳,街坊總會將持續收集街坊意見並向政府反映,又會積極透過宣講活動令街坊更好地了解《維護國家安全法》的修改內容,讓街坊更好地了解法律的同時表達意見。同時政府過去持續舉辦國家安全教育展,有效令到社會了解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並在未來修改完成後應持續透過活動和展覽向社會進行宣傳,讓居民更好地了解修改後的法律和責任。

婦聯:國安修法有利澳門和諧穩定

“有國才有家”,國家安全是一切安全的根基。婦聯總會會長劉金玲認同現時進行澳門國安法修改,認為修法工作正當其時、意義重大。是次修法對澳門更好保持長期繁榮穩定、更好貫徹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起著重要作用,有利於進一步踐行落實澳門特區的憲制性責任,築牢國家安全屏障,共建美好家園。

劉金玲認為,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近年包括鄰近地區的社會事件、中美戰略博弈持續及部分國家對我國的“非法制裁”行徑等情況,顯示外部敵對勢力挑戰國家安全的底線,同時澳門也面臨更為複雜的國家安全形勢,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相互交織,更突顯加強維護國家安全的現實緊迫性和必要性。

劉金玲認同是次諮詢文本中提出的五大修改方向,認同對包括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等破壞國家安全行為,因時因勢作出更細緻的修訂,讓澳門國安法更具大局觀和整體觀,在面對多樣的安全威脅時,有更多樣的手段應對。她表示,國家安全人人有責,更要人人盡責。婦聯總會將全力配合和支持特區政府開展各項公開諮詢,充分發揮社團的橋樑作用,主動做好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提升包括廣大婦女在內的澳門居民對國家安全的意識,推動全社會形成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合力,夯實國家安全的社會基礎。

議員:國安修法體現特區堅持總體國安觀

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公開諮詢22日開展。立法議員何潤生認為,國家安全是社會穩定發展的基石,本次修法體現澳門特區一如既往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履行憲制義務和責任,持續加強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建設,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不斷推進具澳門特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

何潤生表示,本次修改國安法的主要方向有五方面,包括強化法律的基礎和核心作用、完善罪名和歸責制度、訂立與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相匹配的專屬刑事程序規定、合理調整犯罪主體範圍和犯罪行為種類,以及引入多種更有效收集安全情報和防範隱蔽活動的預防性措施等。法案完善「分裂國家罪」、「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罪」,建議犯罪行為涵蓋其它非暴力的非法手段;修訂「煽動叛亂罪」及「澳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家國家安全的行為」,並引入「保護管轄原則」,將任何人在澳門以外作出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納入懲治範圍;同時新增法律規定,包括增加「一般規定」章節及增訂「教唆或支持叛亂罪」等,使法律達到國家及香港特區相關法律的同等維護水平,從而提升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統籌管理能力。

何潤生指出,本澳自二零零九年制訂《維護國家安全法》至今,實施十三年未曾動用過,歸根究柢是本澳素有「愛國愛澳」的優良傳統,在公民教育方面根基深厚,早早就實現全澳大中小學升掛國旗活動全覆蓋,社會上下對國家有相對濃厚的認同感及歸屬感;然而,至一八年中美貿易戰掀起序幕,一九年香港的反修例風波,到近年的新冠疫情,相關國內外環境的變化,致使澳門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時,面臨新的狀況與挑戰;中央政府高瞻遠矚,於去年已批覆在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促進特區開展各項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惟法律方是社會穩定的磐石,澳門特區的《國安法》修訂可謂刻不容緩。

何潤生續指,本次修法方向清晰,因應國內外形勢風險,填補原有法律漏洞,全面預防和懲處危害國安犯罪,力踐澳門特區的憲制性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回應社會各界長久期盼;現展開法案諮詢,期望社會各界踴躍表態並反映意見,促使相關修法工作儘快完成,相信在廣大居民的支持下,本法案將遵從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則,構建國家安全屏障,築牢「一國兩制」根基,確保國家的可持續發展和澳門社會長期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