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菲傭盜僱主首飾

改判囚6年4個月

2022-07-20

【香港中通社7月19日電】香港新世界集團的一位前執行董事2018年至2019年多次遭家中菲傭盜取珠寶名錶,總值約1500萬港元。去年,涉案菲傭認罪判囚4年零11個月,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提出刑期覆核。19日上訴庭經考慮後撤銷原判,改判6年零4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2018年6月17日至2019年9月4日期間,在涉案寓所內盜取總值約1460萬港元、近200件珠寶首飾。被告指使在港工作的表姐及姪女把涉案贓物拿到當舖典當,再把全部贓款歸還予她。

暫委法官布思義去年判刑時指,有證據顯示被告的母親患病病逝,故接納她是為了籌集母親醫藥費而盜竊僱主的金銀珠寶,除了認罪獲得三分之一刑期扣減,進一步增加整體減刑至38%,終判其監禁4年零11個月。上訴庭則認為原審法官原則上犯錯,考慮整體罪責後決定改判監禁6年零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