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再判罰五人違防疫令

2022-07-16

全城相對靜止已過四天,當局續派人和車到街上廣播呼籲公眾勿違防疫令。

違令會即拘即審即判,已沒人無視封條再入休憩區休憩。

涉維生行業人員在公共地方除罩飲食有被檢控的風險,官方早前呼籲可免則免。

相對靜止令下,居民外出必須要有維生或做全民核檢等合理理由。

大利迎賓館前天被封控列為紅碼區,官方數據地圖顯示上址有一報住人確診。

市政署維生支援小組續向長者社屋快富樓供應膳食物資。該紅碼區最快週日解封。

【本報訊】昨日,本澳沒有新增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而被檢控的案件。法院亦就五宗案作作出判決,一名五十一歲男子因沒有佩戴口罩在街上吸煙被控,他否認控罪,被判六個月徒刑,暫緩執行,為期兩年;另外四名男子被判罰款。

昨沒有新增檢控

警察總局警務聯絡及公共關係處處長張健欣指出,由昨日凌晨零時至下午三時,共發出四百二十九次勸喻。自七月十一日至昨日下午三時,累計有廿五宗因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而被檢控的案件,即昨日沒有新增檢控的案件。

警察總局受法院委托,公布以下五宗判決:

嫌犯姓劉,男性,五十一歲,沒有佩戴口罩在街上吸煙,否認控罪,判處六個月徒刑,暫緩執行該徒刑,為期兩年。

嫌犯姓楊,男性,四十九歲,沒有佩戴口罩前往「全民核檢」,判處六十日罰金,日金額二百元,總數一萬二千元,若不繳付罰金或不以勞動代替,則須服四十日徒刑。

嫌犯姓范,男性,四十歲,以及嫌犯姓 Mendoza,男性,廿八歲,兩人因沒有佩帶口罩在街上吸煙,判處六十日罰金,日金額一百元,總數六千元;嫌犯姓郭,男性,七十五歲,因沒有佩帶口罩在街上吸煙,判處六十日罰金,日金額六十元,總數三千六百元。以上三人若不繳付罰金或不以勞動代替,則須服四十日徒刑。

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處長李德輝回應傳媒時表示,早前有八名人士在酒店接受醫學觀察期間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人士在完成醫學觀察後已被移交檢察院偵辦;由於不是現行犯,需要排期審判。當中四名外僱由於涉嫌違反本地法律,已經進入廢止僱傭身份逗留許可的程序。

傳媒再指「紅碼區」有人違反防疫指示,李德輝表示,居民可就相關情況向警方求助。

另外,澳門電台報道,澳廣視留意到網上流傳假冒澳廣視葡文澳門電台及中文澳門電台發出的消息,有關消息分別以英文及中文發布,內容涉及七月十八至廿八日特區政府將採取的防疫措施。澳廣視澄清,有關訊息均為假冒澳廣視各新聞頻道名義發布,澳廣視已就事件通報民防行動中心,由有權限當局跟進調查。

張健欣再次提醒,本澳依然處於即時預防狀態,市民切勿胡亂編造或散布虛假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