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傭染疫醫療費保險索償須證工作場所受感染

2022-07-05

歐陽廣球(資料圖片)

【本報訊】今波新冠感染者中,有家傭群組,引發不少家傭僱主憂慮其家傭的情況,特別是家傭一旦感染,外僱的治療費用問題。本報記者向保險經紀查詢,指大部分僱主為家傭購買的「勞工保險」受保範圍和性質為工作場所及上下班途中意外,若索償新冠治療需要證明是工作場所感染。澳門外勞職業中介協會會長歐陽廣球回覆有關查詢表示,疫情下外僱及居民都有一定的生活出行所需,要舉證是工作場所感染有一定困難,希望衛生局就外僱的新冠確診治療費用有更清晰的說明。

外傭網上求教

網上多個家傭僱主及討論區近日都關注到外僱和家傭一旦感染新冠,治療費用誰負責的問題,有網民引用衛生局近期指,其中一名外僱的新冠治療費用為一萬八千元,令到僱主、家傭僱主憂慮僱員和外僱一旦確診,治療費用如何支付和責任誰屬;為減低風險,有家傭僱主近日要求外宿家傭在疫情期間暫時留宿,但反映,有不少家傭未能配合,又有家傭僱主網上徵求網民意見,外宿家傭由於其居住的大廈列為紅、黃碼區,無法上班,工資如何計算等問題。

就新冠治療費用是否於勞工保險受保範圍,本報記者向保險經紀查詢,指大部分僱主為家傭購買的「勞工保險」受保範圍和性質屬工作場所及上下班途中意外,需要證明是工作場所感染,例如工作的大廈列為紅碼區,需要提交相應的一系列證明。澳門保險公會於六月三十日在其網站上發布《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有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適用》的通告指出,第40/95/M號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法例對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之損害彌補權作出規定。工作意外指在工作地點及工作時間內發生且直接或間接造成身體侵害、機能失調或疾病,並由此而引致死亡、暫時或長期無工作能力或謀生能力之意外。法例上並未有排除新型冠狀病毒所引致且符合上述情況導致的損害賠償。鑑此,倘僱員不幸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而亦證實其情況符合上述所指之工作意外之情況,則該僱員有權依據上述法例向僱主作出追討,僱主倘已按照第40/95/M號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法例投保,可向保險公司索償,並須提供有關意外是由其工作引致的證明。根據法例規定,僱主或其代表應就工作地點發生且導致受害人死亡或須住院的工作意外,自意外發生起或自獲悉意外起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勞工事務局通知。

外僱治療費用誰負擔?

歐陽廣球表示,早前有外僱向該協會查詢有關治療費用問題,據協會了解,部份完成醫治的新冠外僱反映,政府未有向其徵收醫治費用;但社會、外僱、僱主仍然不清晰外僱在澳感染,到底醫治費用誰負擔的問題。他又指,疫情下外僱及居民都有一定的生活出行所需,要舉證是工作場所感染有一定困難,希望衛生局就外僱的新冠確診治療費用有更清晰的說明,讓外僱更安心留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