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抵港人士入境

第9日須額外做核檢

2022-05-30

【香港中通社5月29日電】香港特區政府29日公佈,將由6月1日起,微調適用於海外地區和台灣登機來港人士的登機前及抵港後的核酸檢測安排,包括所有5月24日後抵港,並提早完成強制檢疫的有關人士,須額外於抵港第9天進行強制檢測。

政府表示,相關抵港人士除了須在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期間每天進行快速抗原測試,及於抵港第5天進行核酸檢測,他們在提早完成強制檢疫後,仍須於抵港第9天及第12天到社區檢測中心、流動採樣站或自費到獲政府認可的本地醫療檢測機構以專業拭子採樣進行強制核酸檢測。

此外,鑑於不少海外地區就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規模陸續縮減,6月1日起,海外及台灣地區來港人士只須出示登機前48小時核酸檢測證明,而無須出示該化驗所或醫療機構獲ISO 15189認證,或獲所在地方的政府相關主管當局承認或核准的證明文件。3歲以下的來港小童、經香港轉機或過境的旅客,則無須進行登機前核酸檢測。

而從海外地區或台灣來港而曾感染病毒的康復人士,如持有相關文件證明其登機來港前14天至90天內曾感染病毒並已康復,以及其登機前24小時內進行的快速抗原測試結果為陰性,亦可例外獲準登機來港。

同時,政府亦更新航空公司因疏於查核登機來港人士所需文件而觸發個別航線“熔斷機制”的罰則。如某航班因有乘客未能符合登機條件來港而觸及機制,機管局將就10天內首次出現有關情況的航線對該航空公司發出警告並罰款2萬港元,若有關航線的航班在10天內再次觸及有關指標,則相關航空公司從同一地點抵港的民航客機航線將被禁止著陸香港5天。如航空公司拒絕支付罰款,則航線第一次觸及有關指標時將按現有安排禁止著陸香港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