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048號
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五月十日登記‧六月可用‧使用期延長
新輪電消優惠可交水電燃費
2022-04-30
【本報訊】「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將在五月十日起接受網上登記;使用期為六月一日至明年二月廿八日,在總援助金額不變下,較上輪延長兩個月。今輪計劃新允許用於支付自來水、電力、天然氣、燃料、電訊及視聽廣播服務的費用。另一改動是用光「啟動金」後,「立減額」維持每日最多只可用一百元,非之前的取消上限。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澳門金融管理局、社會工作局昨日舉行聯合新聞發布會,公布「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的登記、領取及使用詳情。(專題網頁:https://reurl.cc/YvjmOL)
五千啟動‧三千立減‧日限維持
凡於登記期間內持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成功登記及經核實後,每人將獲發八千元的電子消費優惠,包括:五千元「啟動金」及三千元「立減額」。
「啟動金」每日的使用上限為三百元,「立減額」每日的使用上限為一百元,「啟動金」與「立減額」須同時使用。換言之,當「啟動金」尚有餘額時,居民每日最多可免費以電子消費優惠購得四百元的商品或服務。
啟動金用完充值‧立減額日仍限一百
當「啟動金」用完時,居民可按自身意願自行充值,便可繼續享受七五折的立減優惠。需要注意的是,當居民自行充值後,「立減額」仍會維持每日使用上限一百元,直至用完為止。如以移動支付領取並獲得轉移,則「立減額」每日可用上限為一百元乘以共持有的優惠份數。
使用範圍方面,「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允許用於自來水、電力、天然氣、燃料、電訊及視聽廣播服務;除此之外其他不可使用範圍與去年相同。
「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的使用期為六月一日至明年二月廿八日,較去年延長了兩個月。
五月十日上午九時起,居民可到金管局網頁登記,選擇實名認證的「移動支付」或「電子消費卡」任一方式,領取電子消費優惠;登記期至明年一月十三日。
完成登記並成功核實後,消費優惠最快於五月廿三日起可領取,如選擇「移動支付」,且登記為本人領取,優惠將最快於登記後兩個工作天自動存入居民指定的「移動支付」實名帳戶內;如屬轉移優惠或未成年人的登記,優惠則於身份確認文件核實後兩個工作天存入帳戶。
如選擇「電子消費卡」,且持有仍有效的「電子消費卡」,於登記後需相隔兩個工作天,才可到全澳逾一百七十個拍卡加值點領取優惠;如曾自行為「電子消費卡」充值,必須將餘額用至十元或以下,方可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