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業職安健法一般性通過

2022-04-21

政府提新的建築業職安健法律,冀完善相關規範,更好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健康。(資料圖片)

【本報訊】立法會昨還一般性通過《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法案。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指,安全管理人員基本是由本地人擔任,但若涉及一些本地真沒有的,可以特別准照方式聘外僱做安全主任,但只屬臨時、兩年期的性質。

經濟財政司長李偉農引介表示,新法是配合建築行業發展,保障從業人員施工時的安全及健康,對現行《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全面修訂而成,訂定保障建築業職業安全及健康的措施,並規範安全管理人員的設置及准入制度。這已聽取社協、業界及工務部門意見,並參考鄰近地區規定及經驗去制定。

法案建議設立安全管理人員制度,包括安全主任與安全督導員,協助承造商做好安全管理的工作。黃志雄介紹,本澳至去年底分別有一千七百三十二名及一千二百○四名合資格的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導員,夠供應市場。根據去年中的調查,當時實際做主任的有二百六十一人,而督導員則有六十六人。

對於設安全主任特別准照制度,黃志雄解釋,因本澳或欠缺具有一些新的專業技術知識和經驗的安全主任,故需要外聘,但其一定要負責帶教本地的主任,當本地的具能力時其必定要退場的。

黃志雄又提及,據統計,安全主任薪酬不錯,月薪為二萬八千元至三萬五千元,而督導員則是一萬五千元至一萬八千元。當局每年會分別為兩者開四個及八個培訓班。又現時建築業本地工人約兩萬人,外僱三萬人。

法案還明確規範建築工地和工程地點內包括承造商、分判商、安全管理人員及參與施工的工作人員等各個主體的義務,並完善職業安全及健康規範;完善監察及提升處罰。其建議自公布後滿一百八十日起生效。

此外,昨晚大會結束後,立會還忽舉行閉門內部會議,未知所為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