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028號
2022年04月07日
星期四
香港15人參與上環暴動案罪成13人被判囚
2022-04-07
【香港中通社4月6日電】2019年7月,香港上環發生“反修例”示威,15人被控暴動罪成。案件6日在裁判法院判刑,其中13人被判監3年半至4年。
被告年齡介乎19歲至34歲,去年底被判罪名成立,受疫情影響押後判刑。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當日合法集會演變成示威衝突,涉及至少1000人,事件癱瘓近半個港島地區。法官批評示威者犧牲他人自由,令社會處於恐懼,影響香港國際聲譽。
練錦鴻表示,當時社會氣氛熾熱,別有用心的意見領袖、自詡年輕人導師的人,以及看熱鬧的人提供物資和道德上支持,讓他人參與“血腥嘉年華”,承擔代價的是滿有一腔熱血、有勇無謀的人。他不忍對入世未深的年輕人判刑,但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由於各名被告均沒案底,練錦鴻指量刑起點為監禁48個月。
案發時17歲的被告感到懊悔,因他認罪已被還押一段時間及認罪,練錦鴻判他入教導所。案發時21歲、修讀社工的被告則被判入勞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