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歲或以上人士

周日起由內地以外地區抵澳

須有疫苗接種證明

2022-03-30

【特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因應新冠肺炎的疫情,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的規定,由2022月4月3日零時起,12歲或以上人士,須出示以下其中一項有關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證明,才可登上由外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或台灣地區前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民用交通工具:

1)已完成初種系列接種(一般為2劑)滿14天;18歲或以上人士出示已完成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初種系列最後一劑接種已超過7個月者,尚須出示已接種至少1劑加強劑的證明。

2)不適合或不能接種情況將持續2個月以上的醫生或有關當局的證明。

有關證明須為當地政府認可作為國際旅行用途者。終止第252/A/SS/2021號衛生局公告中有關疫苗接種要求的規定及第078/A/SS/2022號公告。違反者可能須依法承擔相應的行政、刑事責任。

此外,現行由外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或台灣地區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及入境後21天內不得經澳門特別行政區前往內地的措施維持不變。

再多兩名由港入境澳人新冠呈陽

【又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公佈,過去一天(3月28日00:00至23:59),1名由香港回澳的澳門居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呈陽性,判定為輸入性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另外,1名由香港回澳的澳門居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呈陽性,被列為復陽個案,不納入本澳統計。

首名人士是由香港回澳的21歲女性澳門居民,於2021年9月、10月共接種2劑mRNA疫苗。3月28日由香港乘坐下午4時開出的金巴到澳門,持有採樣日後24小時內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入境時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否認既往感染史,已送往路環高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隔離治療,判定為輸入性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

第2名人士是由香港回澳的18歲男性澳門居民,於2021年6月、7月共接種2劑mRNA疫苗。3月28日由香港乘坐下午4時開出的金巴到澳門,持有採樣日後24小時內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入境時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已送往路環高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隔離治療。他曾於2022年2月確診,被列為復陽病例,不納入本澳統計。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本澳至今已錄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82例確診個案和65例無症狀感染者。

【又訊】香港過去1日新增 7596 宗新冠感染,再宣布多 149名患者離世。第 5波疫情至今累計 113萬宗個案,7358人死亡,整體死亡率升至 0.65%。

香港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重申,現時單日確診逾 7000 宗仍維持在非常高的水平,難以預計趨勢會繼續回落抑或橫向發展,但認為疫情趨勢與人流有關,若市面人流增多,好大可能出現反彈,呼籲市民假期盡量少到人多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