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新招遏走水今起實施

持探親簽注一日內第三次或以上關閘青茂入境

須即場付費核檢並有結果方放行

2022-03-14

治安警再呼籲勿從事水客活動。

僅針對持探親簽注的新入境防疫措施今日凌晨起執行。

【本報訊】因坦洲新冠確診者令以探親證頻繁經珠澳走水問題備受關注,政府決定祭出新入境防疫措施:今日(十四日)零時起凡持往來港澳通行證探親(T)簽注者,於一日內第三次或以上經關閘或青茂口岸入境,每次都必須即時付費做一次核檢並有陰性結果後方獲放行,若不接受則可被拒入境或強制隔離。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前日宣布,為減少有關探親人士在關閘或青茂口岸頻繁出入境帶來的疫情風險,衛生局已根據第二/二○○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條的規定作出公告,自二○二二年三月十四日凌晨零時起,持往來港澳通行證探親(T)簽注的人士,一天內(即當天凌晨零時至廿三時五十九分)在關閘或青茂口岸入境次數共達三次或以上,不論所持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何時採樣,均須在每次入境時即時付費接受一次核酸檢測並等候至有核檢結果後方可入境。

該公告還指出,違反者除可能依法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居民外僱不受此限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此措施暫只限持往來港澳通行證探親(T)簽注的人士;入境次數亦僅計算從關閘或青茂口岸入境次數,經其他口岸入境次數則不計算在內。

或等十二個小時才有結果

中心呼籲,受此措施影響人士須聽從口岸現場的工作人員指示,以便安排付費核檢,並須等候至有核檢結果後方可入境,而結果不會在健康碼上顯示。另外,此核檢至有結果過程或需時十二個小時,故入境前應做好準備。有關要求不妨礙其他的防疫要求。

治安警:拒付費核檢可被拒入境

治安警察局昨也發文表示,將配合執行該新出入境防疫措施,呼籲受措施影響的人士在過程中請服從現場人員的指示及安排。如上述入境人士拒絕接受有關要求,可被依法拒絕入境。

治安警重申,一直密切關注通關人士之出入境情況,持續高度關注和加強入境審查,特別針對出入境次數異常之人士。倘發現非居民懷疑從事水客活動,經調查顯示明顯偏離入境目的者,將依法開展相關禁止入境程序。倘為本澳居民,則會把個案移交澳門海關按相關法律跟進處理。

該局又向所有通關人士作呼籲,為減低疫情傳播風險,如非必要應減少出入境,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個人防護,並不要從事與出入境目的不符或違反本澳法律之行為,否則會被依法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