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金整合法案立會細則性通過

2022-03-01

【本報訊】整合高等教育基金、教育發展基金及學生福利基金為一自治基金,以及高等教育委員會與非高等教育委員會合併等的《修改〈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及〈高等教育制度〉》法案昨在立法會細則性通過,將定於今年六月一日生效。

廉署去年底公布教發基金的資助調查報告,當中指若制度各項問題沒被根治,可預見是次修法後問題將更多,複雜程度恐怕更千絲萬縷、千頭萬緒,促當局宜抓緊時間先理順眼前亂象。間選議員葉兆佳問及有關情況是否已處理,列席的社會文化司長歐陽瑜回應說,除修法後外,還會草擬相應行政法規、基金發放規章及章程,並對基金由內部到外部制定不同改善措施、機制,優化內部運作管理,加強受資助實體的監管。

歐陽瑜介紹,基金內部會設立跨職能單位的工作小組,分別負責資助計劃的申請、審批、監督等各項的程序的執行,也對各資助計劃做內審,還會完善內部工作指引和建立迴避機制等。

受資助實體監管則會建立雙層監督機制,尤電子化監督及配套資訊系統、巡查及風險評估機制,也推動第三方核數制度等,加強事前、事中、前後監管,確保公帑合理運用。她強調,過程中已充分吸收廉署報告提出的意見及所反映的問題。

直選議員林宇滔投下全場唯一的反對票,不滿法案未列新基金的資助範圍和方式,而是在還未有草案的行政法規內,質疑不符以往做法。

法案其餘重點是調整保安高校對高等教育制度的適用作特殊處理,以及豁免公立高校科研開支須遵特定財務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