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要求各校配合推針

教青局:保障學生打針是學校責任

2022-02-21

【本報訊】雖然衛生局局長羅奕龍曾講過不會要求中小學生接種完新冠疫苗才可上學,不過隨著一海之隔的香港疫情愈演愈烈,政府的態度有變。教青局宣布,依法要求各非高教學校配合加強宣傳推動,負責任去讓三歲及以上學生打針。

教青局發文表示:鑑於香港近日疫情嚴重,更有幼兒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出現死亡或重症的個案,新型冠狀病毒對幼兒感染的風險較高。截至二月二十日,本澳三歲至十一歲的接種率為百分之八點五,十二歲至十九歲的接種率為百分之七十二點九。因接種疫苗至少在兩個星期以後才令人體產生足夠抵抗力,並非得到即時保護作用。因此,為保護兒童及青少年,目前接種新冠疫苗是刻不容緩。

依傳染病防治法及私校通則發要求

教青局持續依據《傳染病防治法》之規定,配合防疫工作,並根據《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的有關規定,要求全澳的非高等教育學校積極配合特區政府推動學生疫苗接種工作。

登記未打針者 設法鼓勵家長全面配合

教青局將要求學校於短期內了解家長為子女接種疫苗的意願,並對每位未注射疫苗之學生作登記,每周通知家長更新學生疫苗接種情況,同時應持續收集疫苗接種意願,並設法鼓勵家長全面配合為學生接種疫苗。

今日與各校開會落實安排

教青局與衞生局將於週一(二月廿一日)與學校進行會議落實安排,並根據各校學生接種疫苗的情況,協助安排學生到社區疫苗接種站進行接種或安排外展服務到校為學生集體接種。

同時,學校須配合政府加強向家長及學生宣傳接種疫苗,透過不同渠道提供資訊,肩負保障三歲及以上學生完成疫苗接種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