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企危害國安可除牌不獲賠

二常會冀政府清晰界定

2022-02-18

 【本報訊】修改《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案引入危害國家安全等可撤銷博企的賭牌並不作賠償,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期望,政府能清晰有關準則,是否違反國安法才算等。

下次會議邀官列席解答審議

二常會昨開第四次會審博彩法修法案,主席陳澤武會後稱,會議最艱難時期已過,是次是出乎意料地十分順利,已完成餘下所有條文的討論。下次小組開會就邀政府代表出席解答問題,並爭取在六月廿六日賭牌到期前上大會細則性通過。

  會上議員對條文內容沒有大爭議。當中有關注第四十五條,特首在聽取博彩委員會意見後,可基於六原因撤銷賭牌,今次新增「因危害國家或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安全而解除」及「因承批公司不具備適當資格」。第四十七條又規定因這兩者除牌將不可獲得賠償。

  陳澤武指,委員認為有關條文表述較簡單,未有明列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的準則和界定,關注是否要有明顯或嚴重跡象、活動,以及是否沿用國家安全法,還是由特首去判斷等,希望政府解釋清楚。

  修法又引入「管理公司」的概念,與博企簽約的相關公司可有全部或部份賭場的管理權,有委員認為政府需理順其與同樣有管理權的法定常務董事之關係,明確管理權分工。也有關注常務董事是否允許雙重國籍或必須有中國籍等。

  就連帶責任的問題,有委員關注當局有收緊有放寬的安排,如新法建議只須對行政違法負連帶責任,未如現法般包括民事訴訟,另一方面屬「打工仔」的行政管理機關成員也對債務和已流通籌碼有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