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不成•借尿遁去

外賣員行人道酒駕鐵馬傷途人

2022-02-09

【本報訊】一名男子喝酒後在行人道駕駛電單車,撞傷一名途人,男子肇事後欲與傷者私下和解不果,棄車逃去,十小時後再到警署自首,檢測其體內每升血液酒精精含量為0.38克。警方以「逃避責任罪」將其起訴,移交檢院偵辦。

涉案男子姓陳、廿七歲、本澳居民、報稱外賣員。案發於大年初一早上

約七時,陳駕駛一輛電單車在涌河新街一處行人道行走,期間撞倒一名女途人,陳不想事件搞大,欲與女事主商討和解,遭對方斷然拒絕,女事主堅持要報警處理。陳知不妙,於是「借尿遁」,棄車離開現場。

女事主事後由救護車送院治理。警方根據車牌資料聯絡車主,車主稱當日凌晨與陳姓友人消夜喝酒 後,陳借了他的電單車離去。

十小時後自首

意外發生十小時後,陳到警署自首,經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0.38克,警方以「逃避責任罪」、「違規在行人路駕駛」將其起訴,移交檢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