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去年底共一百萬三份電動車供電合約在十七座私樓停車場內

2022-02-08

【本報訊】環保局局長譚偉文表示,私人樓宇的大廈管理機關有義務配合協助小業主了解、申請和安裝電動車充電設備。截至去年年底,全澳共有一百零六份電動車供電合約;當中,一百零三份位於十七座私人樓宇停車場內。

直選議員李良汪提出「推動電動車普及」的書面質詢:除了未來在新建公共停車場、新建公共樓宇的全部停車位預留充電容量及基礎設施外,對於現行的私人樓宇,會否推出鼓勵措施,例如透過津助方式、優化申請手續等,以推動有關工作?

環境保護局局長譚偉文回覆時稱:「使用電動車已是未來出行的大趨勢,私人樓宇的大廈管理機關有義務配合協助小業主了解、申請和安裝充電設備。」

續指出,截至去年年底,全澳共有一百零六份電動車供電合約,分佈於二十座樓宇停車場。當中,一百零三份位於十七座私人樓宇停車場內。政府已提供《私人樓宇停車場加裝電動車充電設施申請指引》(https://reurl.cc/12Xbo9),供市民了解申請程序和注意事項。

譚偉文也指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二零二一至二零二五年) 已提出本澳的電動車應用方向。其中,政府將主力推動硬件設置工作:適當增設充電設備;在新建公共停車場、新建公共樓宇預留充電容量及基礎設施;並在具法律條件時將同類要求引入新建私人樓宇全部停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