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934號
2021年12月11日
星期六
特區修改國安委法規增國安顧問
落實中央批復
2021-12-11
【本報訊】行政長官賀一誠向中央政府提請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早前得到批復同意;特區政府亦完成修改相關行政法規。賀一誠有否其他關於國家安全的提請?行政會發言張永春回應,暫時手頭沒有進一步資料。
上星期五,新華社報道,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國家安全技術顧問。短短一個星期,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22/2018號行政法規〈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昨午,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介紹,回歸以來,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澳門特區不斷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依法有效開展各項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澳門維護國家安全的形勢總體良好。
但隨著維護國家安全的形勢日趨複雜,澳門特區有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行政長官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提請中央人民政府在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日前得到批復同意。
為了落實有關批復,有必要修改第22/2018號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增加相關內容,即中央人民政府在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一名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三名國家安全技術顧問。
張司未知特首再有否其他國安相關提請
有記者提出,除了提請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行政長官還有沒有其他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提請?張永春稱:「暫時我手頭沒有進一步資料。」
往後,維護國家安全的所有工作,以至相關執法,要否通過那四名顧問?張永春重申,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聯辦主任擔任,負責監督、指導、協調、支持澳門特區開展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並列席該委員會會議;國家安全技術顧問負責協助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開展相關工作,並就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意見,以及列席該辦公室會議。
張永春也表示,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全面幅蓋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事務。並提出,中央政府決定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國家安全技術顧問,是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