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有通報特首

黃少澤:拉人為免流失犯罪證據

2021-11-30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認內地公布案件是決定對周案採取行動的條件之一。

【本報訊】本地商人周焯華涉不法經營賭博及清洗黑錢之犯罪集團案轟動全城,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承認,溫州檢院的公布是促成司警一日後行動收網的條件之一,並透露有向行政長官通報該案,而目前當局未有情報顯示會有人因此「搞事」。

黃少澤昨接受傳媒訪問主動表示,警方今次行動完全是依法執法,也是在司法當局領導和監督下展開相關執法工作,一切程序嚴謹,按法律規定去進行。

黃少澤承認,警方一定並算要是依法辦事,屬重要犯罪的案件一定是需要向特首去通報的,故此案當然已向特首報告。至於特首對該案的回應,他直言不方便就此對外說明。

未有證據顯示有人搞事

對於案件會否對本澳治安造成影響和採取相應部署,黃少澤稱,治安評估、部署時刻都有在進行,而每個個案都會有針對的評估、部署,可以說的是,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線索或證據顯示有人會「搞事」。

「當然,如果有人搞事嘅話,唔輪咩人,任何時候,任何原因,去衝擊社會,同埋損害社會嘅安全,違反法律規定,我哋警方一定依法執法!」黃少澤如是說。

被問到拘捕嫌犯的時間、為何選擇在內地公布訊息後的問題,黃少澤強調,關鍵是時機和條件成熟,當然其中一個條件是因為內地公布了,警方需要開展行動,以免有證據流失。又強調案件調查一年多兩年是平常事。

至於涉案相關情況,黃司重申,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他現時不適宜再透露更多資料,也不宜發表更多意見和評論,而案件仍繼續偵查中。

被問到會否移交周回內地,黃只謂,與內地移交犯人的問題過去曾經回應,總之一切按照本澳法律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