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2912號
2021年11月17日
星期三
香港兩法院接獲恐嚇信件
律政司稱將嚴正追究惡行
2021-11-17
【中新社香港11月16日電】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及沙田裁判法院16日接獲恐嚇信件,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下稱“律政司”)發出聲明稱,將嚴正追究恐嚇司法人員的惡行。
律政司表示,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絕不姑息恐嚇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非法惡行。任何人以違法的卑劣手法企圖影響法官審理案件,特區政府必定會嚴肅跟進,將不法之徒繩之於法,保障司法工作妥善執行以及社會安寧。法官行使司法權力時,必須嚴格依據適用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並受到香港基本法第八十五條保障,獨立地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律政司嚴正譴責近期涉及刑事恐嚇法官的案件,違法者將受到法律制裁。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二十四條,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五年。
據了解,西九龍裁判法院及沙田裁判法院16日中午前先後收到可疑信件,其中西九龍法院曾一度疏散約30名職員,警方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及消防一度到場了解情況,現場在下午1時後解封;沙田法院亦接報收到類似可疑信件,警方暫列作求警協助案處理。
香港司法機構16日亦表示,高度關注司法人員接連收到恐嚇信件,並已將事件交由警方跟進。
司法機構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及司法人員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均違反法治精神,衝擊司法獨立的原則,應受到嚴厲譴責。
司法機構重申,根據司法誓言,法官及司法人員須依法處理案件,確保司法公正,並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因此,法官審理每宗案件時,即使涉及任何富爭議的法例和社會事件,必須無所畏懼,獨立和專業地按照法律和法律原則作出判決,不論判決結果是否受歡迎或受抨擊。如對判決或判刑不滿意,有上訴機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