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慣犯藉求兌換人民幣

騙兩人二百萬

2021-11-04

【本報訊】 一名曾兩度詐騙罪成的慣犯,在刑滿後再度犯案,藉兌換人民幣、簽發空頭支票等,騙取兩人超過二百萬元,再被司警拘控。

被捕男子姓陳、卅八歲、本澳人、無業。資料顯示,陳某先後於二○一四及二○一五年因兩宗詐騙案罪成,分別被法院判處緩刑一年兩個月及四個月。

司警於月前先後接獲兩男女報案,稱被陳某詐騙。男事主報稱,今年七月認識陳某,陳表示欲向他兌換人民幣購買墓地,承諾給予他賺取一定的差價。他不虞有詐,先轉給二百一十萬人民幣給陳,但轉帳後只收到對方三十萬港元,對方也失去聯絡無法追討,他懷疑被騙向司警報案求助,約損失一百人十多萬人民幣。

經營海味店的女事主報稱,今年八月陳向她表示欲兌換人民幣,她於是轉帳了六萬元人民幣給對方,並收取對方一張七萬二千多港元支票。不久她再應陳要求兌換十萬元人民幣,轉帳後對方向她展示一張偽造入數紙截圖。

之後陳又訛稱開設食店,以四張支票向她需購買一批海味食材,她事後發現支票無法兌現,兌換人民幣的款項亦未收到,向陳追討無果下,向司警報案追究,損失約廿四萬澳門元。

司警調查後,上月三十日於中區某賭場將陳截獲,調查後將之控以巨額詐騙及簽發空頭支票等罪名,送交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