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2897號
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強積金最快可二零二六年實施
2021-10-30
【本報訊】《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審視報告提出,若本澳經濟承接二零一九年的良好態勢發展,本來已具備邁向強積金的條件。在本澳經濟現時受到疫情影響下,審視報告提出,參考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預測,最快可於二零二六年實施強積金;若經濟恢復未如理想,則延至二零二八年才實施。
社會保障基金昨午公布《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審視報告。審視報告提出,若本澳經濟能夠承接二零一九年的良好態勢,本已具備實施強制性中央公積金的條件。然而,疫情出現且於全球持續反覆對本澳經濟造成重大衝擊,應該謹慎考慮推進強積金的進程。
參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 預測,二零二五年本澳實質本地生產總值可以大致恢復至二零一九年水平;因此,審視報告建議,將二零二一至二三年設為觀察期,並視乎經濟恢復情況,設五年及七年準備期兩個方案,即最快於二零二六年,或二零二八年實施強積金。
在實施細則方面,包括:權益歸屬、與私退金銜接以及供款計算基礎上下限等,審視報告均建議,按目前制度標準平穩過渡,避免產生任何不確定因素。
若經濟未如預測恢復,會否如期實施?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容光耀回應:「若經濟始終未曾恢復,我們都不會亂來。」他表示,當經濟恢復到二零一九年水平,才有信心實施強積金。並提出,審視報告如同路線圖,當局將會密切觀察,到時視乎經濟實際情況決定。
絕大多數被訪者認同目前制度安排
審視報告的研究團隊針對不同持份者進行了二十場深度訪談,絕大多數被訪者認同目前制度安排,並對強制實施央積金持正面態度。容光耀表示,大家都知道遲早實施強制央積金,沒有太大反彈;只是現在不是適當時機,待經濟復甦才實施,為僱主、尤其中小企較易適應。
央積金撥款累計已逾二百八十六億
審視報告提出,非強制央積金分配制度自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二零年底政府撥款累計逾二百八十六億澳門元,帳戶擁有人最高可獲分配撥款及收益合共八萬六千九百一十澳門元,為構建制度打下基礎。而供款制度實施三年來的參與情況、退休基金規模、投資回報等均持續增長,顯示制度運作順暢並取得一定成果。
至今年九月,加入制度的僱主達二百六十四名,約有二萬四千名僱員參與公積金共同計劃和約有七萬五千名居民設立公積金個人計劃;審視報告認為,上述數據反映居民對自身退休保障的關注,並逐漸意識到及早規劃和積累退休儲備的重要性。
容光耀表示,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執行三年內,有一間公司因為改組,取消原本的供款。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審視報告報告由澳門大學研究團隊製作,可於社保基金網站 (www.fss.gov.mo) 下載及瀏覽;如有需要,亦可於辦公時間致電查詢 (二八五三二八五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