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赴港人士結束隔離七天內不得經澳往內地

2021-10-23

【香港中通社澳門10月22日電】(記者 肖龍)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22日宣佈,因應疫情防控需要,由10月23日零時起,因香港旅居史而在澳門接受醫學觀察的人士,在結束醫學觀察後7天內,不得經澳門前往內地。

應變協調中心重申,自2021年4月27日零時起,所有因在入境澳門前14天曾到過香港,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的措施不變。

另外,因應新疆、貴州、北京和寧夏的疫情變化,自10月23日零時起,所有曾經到過新疆烏魯木齊市,10月15日或之後曾經到過貴州遵義市,10月16日或之後曾經到過北京昌平區,10月18日或之後曾經到過寧夏吳忠市的入境人士,須按照澳門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

而所有曾經到過上述地方但已入境澳門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 14 天為止,期間須在開始措施的第 1、2、4、7、12 天,接受最多 5 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北京市調整澳門進京人員防疫措施

【又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昨日接獲內地有關方面通知,鑒於澳門當前疫情已趨平穩,如無異常,北京市擬於10月24日零時起調整澳門入境北京管控措施,具體如下:

1、自10月24日起,澳門進京人員需持登機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澳門進京人員入境通道由目前T3-D處置專區調整至T2航站樓,不再實行入境檢測、閉環轉運、14天集中隔離和7天健康監測。

3、澳門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解除隔離後7天內、澳門紅碼區及黃碼區人員解封後7天內、高風險崗位人群在崗期間及離崗後14天內暫不得進京。香港入境澳門未滿21天人員不得進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