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856號
2021年09月11日
星期六
醫療人員職業紀律程序法規十一生效
2021-09-11
【本報訊】《醫療人員職業紀律程序》行政法規規定,醫療專業委員會下的紀律委員會獲悉可能構成違反職業紀律行為的事實後,依職權提起紀律程序,並委任預審機關。預審機關編製報告後,交予委員會審閱並決議,再由衛生局局長對紀律程序作出最後決定。
行政會完成討論《醫療人員職業紀律程序》行政法規草案。法規將與第18/2020號法律同於二零二一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為配合第18/2020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的規定,有必要就醫療人員職業紀律程序作出規範。
醫療專業委員會下的紀律委員會 (下稱委員會) 在獲悉任何有可能構成違反職業紀律行為的事實後,依職權提起有關紀律程序,並委任一個由三名具適當能力且與嫌疑人從事相同職業的醫療人員,或由兩名上指醫療人員和一名公共行政當局法律範疇的高級技術員組成的預審機關。
法規規定職業紀律程序的各個階段。預審機關編製報告後,將卷宗交予委員會審閱並作出決議,並由衛生局局長對紀律程序作出最後決定。
就上訴機制,利害關係人對預審機關的決議,可向紀律委員會提起必要上訴;倘被駁回,可向醫療專業委員會全會提起必要上訴;而對醫療專業委員會全會的決議,則可提起司法上訴。另外,對衛生局局長作出的處罰決定,嫌疑人可根據一般規定提起司法上訴。
醫務委員會秘書長梁佩珊舉例,若有舉報牙醫診斷錯誤,或者做出損害病患的行為;若紀律委員會認為嫌疑人有跡象違反法律或職業義務的規定,預審機關將會展開調查。她也指出,預審機關設有迴避制度,若獲委成員與嫌疑人相熟,需要主動申報;行政法規亦有機制邀請外地醫療人員出任預審機關成員。
若在醫療過程中有違道德,如:非禮病患等,除負上法律責任外,是否也要受到醫療專業方面的處分?衛生局局長羅奕龍回應,若作出上述行為,肯定是醫療失德,受到醫療專業方面的規範;經進行職業紀律程序後,按事實作出處分,最嚴重是吊銷牌照。
另外,行政會也完成討論《醫療人員實習總規章》行政法規草案。法規將與第18/2020號法律同於二零二一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張永春表示,為配合第18/2020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的規定,有必要訂定醫療人員實習錄取制度、修讀條件、實習期、評核方案及制度、最後考核,以及實習的其他運作條件及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