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競選宣傳期 午夜12時結束

提醒選民注意防疫 勿觸犯《選舉法》

2021-09-10

【特訊】為期14天的「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競選宣傳期於本月10日(週五)午夜12時結束,9月11日是“冷靜期”,至9月12日為投票日,當日由早上九時開始,至晚上九時結束,設於各區投票站將開放給市民進行選舉投票。選管會又提醒所有進入投票站市民除了携帶有效身份證外,屆時進入相關區域投票站均須接受測温、出示有效健康碼及全程佩戴口罩。並呼籲市民密切留意天氣狀況,若懸掛八號風球、風暴潮等惡劣天氣,投票程序有可能延期,或需要作轉移投票站的安排。

早前,廉政公署發出的新聞稿提及,「市民防疫期間需佩戴口罩,但投票當天須注意口罩顏色或圖案會否可識別參選組別,以免誤墮法網」。廉署早前已重申,市民在投票當日可如常佩戴一般市面販售的口罩,但須注意衣着、飾物及口罩等隨身物品,其顏色、圖案及標誌會否識別參選組別,以及透過上述物品意圖為該組別在投票日宣傳,否則有可能會觸犯《選舉法》中的有關規定,構成刑事違法。

此外,第12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於9月12日設立三個流動投票站,以確保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的選民行使投票權。選管會將於醫觀酒店設置流動票站,已交回《轉移投票站申請》的醫觀酒店選民,可於投票日指定時段在下榻酒店內行使投票權,而有關選民須於9月11日接受衛生局安排的核酸檢測。

衛生局日前發出“預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投票地點和投票站防疫指引”,選民須按指引,於9月12日配合和遵守各投票地點和投票站的防疫安排,以減低病毒傳播的風險。根據指引,投票日當天,選民應留意選管會發佈的各票站實時輪候人數,選擇人流較少時段前往投票,以達錯峰投票,減少群聚的效果。選民亦可於前一天或當天儘早生成「澳門健康碼」及截圖,以便在進入投票地點時出示。

立法會選管會提醒選民,任何可以識別參選組別的衣著、帽、口罩等等,都有宣傳作用;若物件印有參選組別的編號、名稱、簡稱、標誌,絕不容許在冷靜日、投票日穿著或佩戴。市民若在冷靜日 (9月11日) 違規宣傳,可以構成處罰;若在投票日 (9月12日) 違規宣傳,屬於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