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區議員宣誓分四批進行

二百六十人自動辭職

二百一十一名在職區議員十日起分批宣誓

2021-09-08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新聞發布會現場(香港中通社)

【香港中通社9月7日電】(記者 李明珠)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7日表示,區議員宣誓將分4批進行,當日起向211名在職區議員發宣誓邀請函,首場宣誓將於10日進行。

香港本屆有479名區議員,截至9月4日下午6時,共260人自動辭職,另有8人因為離港等原因喪失資格。

林鄭月娥表示,當日起將分4批向在職區議員發送宣誓邀請,區議員需回覆是否出席宣誓,拒絕出席就等於喪失區議員資格。10日港島區在職區議員將首批宣誓,宣誓後不會即時公佈宣誓是否有效,當局事後會盡快通知有效宣誓的區議員。至於有一些不能完全被信納的宣誓,區議員有申述機會,之後監誓人會進行判斷,有需要時監誓人可進一步徵求法律意見。

林鄭月娥表示,為確保所有宣誓人真誠莊重宣誓,宣誓儀式要安排妥當,包括區議員要逐一在國旗、區旗前宣讀誓言。在宣誓邀請函上,會列明衣著等相關規定,讓宣誓的區議員清晰什麼是莊重和嚴肅。

作為監誓人的香港特區政府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認為,區議會宣誓簡單直接,如果宣誓人符合資格,希望當日就可以出新聞稿列出相關人士名單,如果有疑問就會跟進,如果有任何人違法,有需要時會轉介執法部門跟進。

根據相關指引,徐英偉表示,區議員喪失資格當日起,將停止獲發酬金、津貼以及開支償還等款項。如果過往他們有不符合指引的開支或與區議會工作無關的開支,也不會獲得償還。

徐英偉說,如果宣誓人在宣誓當日,故意或明顯拒絕或忽視發出誓言,就需要考慮是否有需要按照有關條例取消其資格,具體會看宣誓當日的情況。如完成宣誓後,發現有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要求,律政司亦可用法例程序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