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有警員介紹非法借貸

2021-05-21

《本報訊》《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表示,有治安警察局警員介紹他人到公司進行非法借貸;另有治安警察局警員在網絡平台開設專頁,並透過多個買賣平台銷售美容產品。

廉政公署接獲舉報,指治安警察局某名警員介紹他人到某公司進行非法借貸,而被害人在某公司內經由該名警員見證下簽署借據並從該公司負責人手上取得支票後,該名警員特意陪同被害人到銀行將支票兌換成現金,並要求被害人支付四千澳門元作為介紹費。

經調查發現,上述警員與公司負責人涉嫌觸犯《刑法典》規定及處罰的暴利罪,鑒於處理有關事宜並不屬廉政公署的職權範圍,故廉政公署將本案轉介司法警察局處理,至於上述警員涉嫌參與高利貸活動及收取介紹費而構成的違紀責任,廉政公署已依法將情況通報治安警察局跟進。

另外,廉政公署收到一宗舉報,指治安警察局有警員透過網絡平台違法兼職銷售美容產品,要求廉政公署介入調查。

經調查發現,該警員自二零一八年起在網絡平台開設專頁,並透過多個買賣平台銷售美容產品。亦發現該警員經常在網絡平台上載有其本人手持美容産品的相片及影片,藉以標榜及推銷相關美容產品的功效顯著,且證實其曾在辦公地點內銷售美容產品給數名同事。

經廉政公署向治安警察局通報有關情況後,警方已對該警員提起紀律程序,證實該警員違反《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規定之義務,對該警員科處罰款的紀律處分。